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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5 10:3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保障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运行。负责群众来访及网络举报筛选、受理、申诉、台账登记及移交、实名检举控告的核实告知、主动投案自首人员的接待联系等工作;负责检举举报平台的运行、维护、安全以及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政府西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沈妮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长安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在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业务活动。(一)夯实基础,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流程。一是改善接待环境,优化软硬件配置,设置候访、接访、约访、办公4个区域,24小时录音录像全覆盖,实现“来访接待、来电接听、来信受理、网络处理、答复反馈”等工作“一站式”办理。二是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举报程序等事项,引导群众合法有序信访举报。三是严格执行集体研判机制,对信访举报的受理、分流、办理、反馈实行全链条规范管理,确保处置精准合规。(二)深化应用,提升检举举报平台效能。一是坚持每日线上巡查,确保平台信访件签收率、反馈率持续保持100%。二是运用平台扫描录入、统计分析功能,对检举控告初信初访、重复件、业务范围外件进行分类,对典型问题积累素材,全力做实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三是开展基层版应用督导检查5次,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134个,针对常见问题组织平台操作与应用能力专题培训会,推动平台运行更加精准、高效、规范。(三)高效协同,抓实各类移交信访件办理。一是对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优先分办、动态管理。二是加强与派出纪工委沟通协调,明确各类信访件办理流程、时限与标准,完善对账管理,压实办理单位责任。三是强化全程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督促承办部门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办理,并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针对重难点问题,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核查处置到位。二、存在问题一方面虽然信访举报量呈明显下降态势,但总量依然较大;另一方面运用群众工作方法、化解深层矛盾的能力仍需加强。三、下一步工作(一)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初信初访质效。加强对举报内容的综合分析,提升研判能力,准确区分业务范围内外事项,提高问题线索转办分流的精准性。规范做好实名举报告知与答复,推动问题在首次环节得到妥善解决,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二)深化系统应用,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优化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提高信息录入、分流转办、统计分析、督办预警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辅助进行信息筛选、重复件识别、关联分析和趋势研判,提高工作效率。(三)深化协同联动,凝聚信访工作合力。加强与信访局及各街道、部门的协调联动,既查清违纪违法问题,也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深层次矛盾,推动复杂问题有效解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