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延安市文物研究院(延安芦山峁遗址保护研究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芦山峁遗址管理、保护及其周边安全、巡查、消防工作;开展全市文物遗存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研究工作。承担陕北工作站的服务工作,市本级涉案文物墓葬认定、移交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可移动历史文物的征集、收藏、修复保护工作。 |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明 | |
| 开办资金 | 274.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912万元 | 1350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1.(开展专题业务讲座,培训讲解员): 围绕大遗址保护、文物价值阐释等主题,年内组织举办了《延安史前重要遗址》等专题业务讲座。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对讲解及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有效提升了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2.(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年内组织干部职工前往枣园社区志愿服务1次,参与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活动。3.(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专项行动与演练):坚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常态化安全巡查、检查,特别是对芦山峁遗址等重点部位实施月度“警钟日”隐患排查和汛期专项巡查9次;全年组织消防安全培训4期,开展综合消防演练2次;持续健全“三防”体系。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形势保持稳定。4.(加强预算绩效与财务管理,规范资产与内控):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务内控建设,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核查,确保账实相符。配备了在编专职财务人员,会计资料及档案管理规范。年度财务管理工作运行平稳有序。社会经济效益1.(持续配合做好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考古调查工作):全年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全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前期考古调查与勘探工作,有效履行了文物保护前置责任,确保了项目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协调发展。完成情况符合要求。2.(配合整理芦山峁遗址考古报告资料): 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紧密协作,持续推进芦山峁遗址历年考古资料的整理与研究。已完成马家坬与大营盘梁宋代基址发掘简报2篇,基本完成营盘梁发掘区陶片拼对工作,并编制形成《芦山峁遗址整体已发掘区域考古发掘报告》初稿(约17万字)。 3.(落实保护规划、推进公园建设、完成文物修复):芦山峁遗址成功通过国家文物局评议,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已获立项批复,规划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建设方案取得国家文物局评审意见,并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项目库。完成核心区128.88亩土地的权属转换,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公园建设提供了关键用地保障。按计划完成了芦山峁遗址已发掘区域考古出土陶片修复20件。 编制完成《芦山峁遗址精品文物》图册初稿。该项指标涉及内容多、难度大,但各项子任务均取得实质性进展,核心目标基本达成。4.(配合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我院派出骨干力量,圆满完成全市13个县(市、区)的野外普查任务。累计复查“三普”文物点8545处,新发现581处,登记总量达9126处(暂定)。目前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第三阶段数据审核与完善工作,为202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5.(完成延安重点石窟数字化项目并通过最终验收):“延安重点石窟数字化保护项目”于2025年5月顺利通过省文物局组织的最终验收,现已结项。项目完成了对6处重点石窟、51身(处)造像的高精度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建模,建成15TB数据管理系统,产出了VR漫游、3D打印造像、多媒体节目等多形态成果,并通过参展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文化遗产数字化论坛”实现了成果的国际化展示。6.(开展文物“六进”、完成文物外展):一是开展 “六进”活动: 全年组织开展文物历史知识“六进”主题活动5场,覆盖受众近万人次,社会反响良好。二是文物外展: 成功组织8件芦山峁遗址出土精品文物赴美国参加“不止秦俑——21世纪陕西考古新发现”巡回展览,有效提升了延安历史文化在国际上的知名度。7.(开展文化遗产宣传活动):紧密围绕国际博物馆日、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芦山峁遗址开展摄影及非遗五谷画捐赠,接收艺术作品捐赠20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传播效果显著。开放接待能力持续增强,芦山峁遗址全年接待参观者近五千人次,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及知名专家均来现场参观,扩大芦山峁遗址影响力。 8.(落实保护规划、推进公园建设、完成文物修复):芦山峁遗址成功通过国家文物局评议,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已获立项批复,规划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建设方案取得国家文物局评审意见,并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项目库。完成核心区128.88亩土地的权属转换,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公园建设提供了关键用地保障。按计划完成了芦山峁遗址已发掘区域考古出土陶片修复20件。 编制完成《芦山峁遗址精品文物》图册初稿。该项指标涉及内容多、难度大,但各项子任务均取得实质性进展,核心目标基本达成。9.(配合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作为普查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我院派出骨干力量,圆满完成全市13个县(市、区)的野外普查任务。累计复查“三普”文物点8545处,新发现581处,登记总量达9126处(暂定)。目前正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第三阶段数据审核与完善工作,为202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10.(完成延安重点石窟数字化项目并通过最终验收):“延安重点石窟数字化保护项目”于2025年5月顺利通过省文物局组织的最终验收,现已结项。项目完成了对6处重点石窟、51身(处)造像的高精度三维数字化采集与建模,建成15TB数据管理系统,产出了VR漫游、3D打印造像、多媒体节目等多形态成果,并通过参展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文化遗产数字化论坛”实现了成果的国际化展示。三、存在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重点项目推进速度有待加快。 芦山峁遗址公园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其设计方案的国家级文物行政评审进度仍显缓慢,影响了后续初步设计、概算评审以及预算安排、招投标等前期手续的办理节奏,导致项目整体开工计划面临滞后压力。遗址区域部分道路改造等预留工程也需加快审计结算与重新招标进程。二是文物保护基础能力仍需加强。 部分省保石窟寺的安防工程项目,因设计方案修改和资金落实等问题,尚未进入实施阶段,安全防护水平有待提升。已完成的石窟数字化成果,其活化利用、宣传推广的深度和广度尚有较大拓展空间。此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专业人才队伍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亟须加强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四、整改措施1.整体推进芦山峁遗址保护研究与保护利用工作。对接省文物局、省考古研究院大力推进遗址已发掘区域考古资料整理工作。请示市政府协调解决遗址博物馆用地需求。加快推进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芦山峁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办理,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撑,早日开工建设。2.保质保量完成“四普”工作。尽快完成富县的实地调查工作,随后进行各县区“720°影像采集”与长城遗址专项调查工作,有序推进室内资料整理、数据审核上报、新发现与消失点认定等工作。适时召开“四普”转段总结工作会,全面总结实地普查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后续依法开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文物资源库,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五、下一步打算2026年,我院将聚焦以下核心任务,明确节点,夯实责任,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取得良好发展开端:(一)全力推进芦山峁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一季度,完成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评审,取得财政预算评审文件。上半年,实施项目招投标工作,办理开工许可。年内协调落实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推动项目实质性开工。(二)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一季度,集中开展各县(市、区)全部普查数据认定、公布与普查数据验收,完成老城、名镇名村实地调查。6月底,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三)扎实推进考古研究基础工作落实文物保护考古前置管理办法,做好配合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联合科研院所开展秦直道、麻线岭古道与芦山峁遗址周边县区考古调查,启动芦山峁遗址阳峁区域考古发掘。完成芦山峁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出版《芦山峁遗址精品文物》图册,深化我市历史文化价值内涵研究与阐释。(四)持续加强石窟寺等文物系统性保护协调落实17处省保石窟寺安防项目资金,力争上半年推动项目实施。同时开展活化利用,依托现有数字化成果,年内策划开展线上宣传与线下巡回展览,提升石窟寺社会知名度。(五)坚决守牢文物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计划开展季度培训4次、综合演练2次。坚持每月“警钟日”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遗址、库房、石窟等重点部位,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六)深化价值阐释与传播推广持续开展“六进”活动不少于6场。加强融媒体策划,围绕芦山峁、石窟艺术等核心资源讲好文物故事。通过出版、讲座、开放接待等多渠道,持续提升延安历史文化影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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