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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危险化学品救援机动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5 09:53
单位名称 延安市危险化学品救援机动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技术指导等工作。
住所 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1层1166室
法定代表人 张美民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危险化学品救援机动大队.公益一类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切实提升我市应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统筹规划下,延安市危险化学品救援机动大队(以下简称“大队”)于2025年应运而生。自组建以来,大队秉持“边组建、边应急、边提升”的原则,稳步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并在实践中初步履行核心职责。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高起点谋划,依法依规完成机构组建。面对我市石油、化工产业集中、危化品运输风险点多线长的现实挑战,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危险化学品救援队伍刻不容缓。2025年6月18日,经中共延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正式同意组建大队,标志着我市专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迈出关键一步。同年7月2日,市委编委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救援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延市编发〔2025〕12号),为大队成立提供了正式文件依据。随后,大队核心任务聚焦于科学制定“八定”(定机构名称、机构规格、隶属关系、经费形式、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方案。经多轮调研论证,方案于2025年11月24日经市委编办正式批复,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大队进行了全方位界定,确保了权责清晰、运行有据。此前,市人社局已于10月30日批复了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均为管理岗位(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7个),为人员选配奠定了制度基础。(二)系统性推进,夯实机构运行基础保障。在“八定”方案明确后,大队组建工作进入实体化、规范化运行阶段。为确保过渡期工作不断档,经上级统筹,大队暂在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166室办公,并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美民同志兼任大队长,临时负责全面工作,有效统筹了组建、管理与应急准备等事宜。在基础行政与法律身份建设方面,大队高效完成了多项关键程序:8月18日取得《机构编制管理登记册》;10月27日获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独立法人资格;11月20日顺利开办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并同步启动了2026年度绩效工资预算申报工作,初步建立了财务保障体系。(三)规范化组建,稳步构建专业人才梯队。大队为正科级建制,预设领导职数为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人员队伍组建坚持“统筹调配、择优选用、安置保障”相结合原则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为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入编、聘岗手续,既落实了国家政策,也为队伍注入了纪律性强、素质好的新鲜血液。同时,3名划转人员及1名调入人员的上编手续均已办理完毕,这批业务骨干将带来宝贵经验和专业技能。此外,大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2名具备危化品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现正在办理入职手续。(四)实战化牵引,初步履行核心救援职责。尽管处于组建初期,大队始终坚持“防救结合、以防为先”的理念,积极投身实战。2025年12月7日至8日,大队迎来了成立以来的首次实战考验——包茂高速下行线安塞段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接到指令后,在大队临时负责人统筹和上级指挥下,已到岗骨干力量携带初期配备的防护与侦检设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消防、环保、交警等部门科学研判、划定警戒、提出处置建议,为成功控制险情、防止次生灾害贡献了专业力量,实现了“初战告捷”,检验了应急响应流程,积累了宝贵经验。首次处置任务结束后,大队工作重心主动向前端延伸,于12月8日至12日,组织协调安全专家深入本市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企业开展指导帮扶,通过现场检查、座谈交流、隐患排查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宣贯法规标准,协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自主风险管理能力。二、社会经济效益(一)填补专业救援空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大队的成立,正式填补了我市在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领域的空白,是健全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关键一环。以往,应对复杂危化品事故主要依赖综合性消防力量,在专业处置技术上存在短板。大队的专业化定位,意味着我市首次拥有了能够针对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特殊事故,进行专业侦检、堵漏、输转、洗消等作业的常备力量,显著提升了城市应对特定重大安全风险的核心能力,增强了整体安全韧性和防灾减灾救灾水平。(二)成功处置首起事故,彰显初步战力与存在价值。“12·7”安塞段危化品泄漏事件的成功处置,虽为“初战”,但意义重大。它用实际行动证明,这支新生的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此次处置不仅快速控制了现场风险,保障了高速公路生命线畅通,更重要的是避免了可能因泄漏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公共健康危害乃至更严重的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了直接且显著的社会效益。这次成功的处突,也为大队赢得了相关部门的初步认可和公众的潜在信任。(三)开展指导帮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产业安全发展。主动对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企业开展专家指导帮扶,体现了救援队伍“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先进理念。通过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完善管理、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实质上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助攻”行为。这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率,实现“防患于未然”。从长远看,一个地区专业安全服务与救援能力的提升,能够改善营商环境,增强重点化工产业投资者的安全感与信心,为我市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安全发展提供隐性支撑,具有潜在的经济促进效益。三、存在问题(一)专业能力处于起步阶段,实战经验亟需积累。尽管成功处置了一起泄漏事故,但整体而言,队伍的专业处置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队员的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实战技能、心理素质以及与多部门协同作战的默契,都需要通过系统、高强度的专业化训练和更多的实战演练来积累和提升。当前能力与应对重大复杂危化品事故(如大型储罐火灾、剧毒气体泄漏、连环爆炸等)的要求相比,仍有巨大差距。(二)联勤联动机制有待深化,信息共享渠道需畅通。目前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多处于事务性对接层面,尚未建立常态化的联合训练、定期会商、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和一体化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在真正的重大事故应急中,可能存在信息传递延迟、指挥协调不畅、资源调配重叠或空白等风险,影响整体救援效率。四、整改措施(一)系统化开展专业能力建设。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延安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现场模拟应急处置方案》,包含5大类企业的《现场处置方案》,分别为化工企业、油气开采企业、危运企业、LNG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二是聘请行业专家对大队全体干部开展1次安全生产防护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专业技术培训,并组织开展1次应急抢险救援演练,逐步提升大队全体干部个体防护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深化联勤联动与信息共享。牵头或积极参与建立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以及重点危化企业的定期会商与联合演练机制。推动将大队指挥系统接入市应急管理综合指挥平台,实现警情、预案、资源、专家等信息实时共享与可视化调度,逐步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危化品应急救援协同体系。五、下一步打算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资源调查,核实延安市危险化学品领域现有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台账、设备设施台账、抢险物资台账和个体防护物资台账。二是根据市辖区现有企业规模、种类、特点,分析研判现有抢险救援设备设施、抢险物资、个体防护物资的缺口,指导督促有关企业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和各类物资。三是针对突发的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指导县区开展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同时配合业务科室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配合业务科室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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