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依法对供应商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查;按照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参与对单位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 |
| 住所 | 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江涛 |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延川县财政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2.2万元 | 9.96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 | 从业人数 9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开展活动,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单位章程执行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章程执行,单位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单位性质均无发生变动,本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延川县财政局。业务范围仍为: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和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依法对供应商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查;按照委托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参与对单位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执行,资产损益情况正常上报,开办资金未在变更范围之内。没有受奖惩及投诉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二、以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1、2025年1-12月共接收项目118个,预算金额14653.9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采购项目100个,预算金额12786.03万元,中标金额11404.88万元,节约资金1381.15万元,节约率10.8%。从采购名目看,我中心采购货物类41个,预算金额5640.4万元,中标金额5233.13万元,节约资金407.27万元,节约率7.2%;采购服务类55个,预算金额5837.02万元,中标金额4980.07万元,节约资金856.95万元,节约率14.68%;采购工程类4个,预算金额1308.61万元,中标金额1191.68万元,节约资金116.93万元,节约率8.94%。我中心坚持政治引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习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筑牢思想根基;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健全常态化学习与例会制度,强化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组织全员系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剖析与专题研讨,有效提升了专业能力,为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紧扣延川县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要求,全面推行“4567”工作措施,全力打造“延必行”营商环境服务品牌。以提升效能为导向,创新性推行“一次性告知”便民服务,精准覆盖采购项目118个,实现政策咨询、材料清单与流程标准“一单清”。依托一体化政府采购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以“数据跑路”替代“单位跑腿”,显著提高了采购效率与办事体验。4、在采购业务工作中,管理科学、合理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严格按照专家抽取政策要求抽取专家,加强招投标评标等日常管理,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做到了采购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三、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严格按照专家抽取政策要求抽取专家。每个采购项目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实行专家随机抽取匹配。同时实行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报酬预算管理,由我中心预算经费列支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报酬,不向采购人和中标人(或成交人)收取任何费用,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好评。2、共接收项目118个,预算金额14653.96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采购项目100个,预算金额12786.03万元,中标金额11404.88万元,节约资金1381.15万元,节约率10.8%。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存在以下实际问题: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等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宣传,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基本财经制度已运行多年,但很多单位对其理解有歧义,在执行中有抵触,因此,有必要加强舆论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增强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二是采购预算编报、执行仍是薄弱环节。许多采购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翔实,许多采购项目为临时审批采购,难以对全县同类型采购需求进行有效整合,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的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离不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各相关采购单位需继续加强联系沟通,深入了解采购需求,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应更新,目前社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越来越多,要求也更高,政府采购平台的不断升级更新,急需要业务人员抓紧学习新平台的操作流程,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下一步我中心将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培训。力争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业务人员外出学习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掌握最新、最全、最准的政策,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依法采购意识,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基本财经制度,虽已实施多年,但部分单位对其理解仍存在偏差,执行过程中亦有一定程度的抵触现象。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力度,持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其依法采购的自觉性与执行力。二是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打造“三盲一共享”政采平台。全面落实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盲投、盲抽、盲评、席位共享)评审改革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全省统一的评标席位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推进评审场所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监管智慧化,切实杜绝人为干预,提升政府采购公信力,打造阳光交易平台。三是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在保障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业务人员外出参加学习,系统掌握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及实务操作要点,及时更新知识储备,确保准确把握最新政策导向与规范要求。通过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透明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