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山阳县>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5 09:43
单位名称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县镇政府采购;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政府采购资金。
住所
山阳县城关街道北大街县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
程荣刚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山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网上名称
山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聚焦政府采购主责主业,高效推进各项采购工作。全年共组织实施限额以上采购项目20宗6092.94万元,项目成交总金额5726.1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66.78万元,资金节支率6.41%,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业务人员参加行业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规范采购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积极指导采购单位学习贯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绿色环保、节能节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二)强化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实施细则,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中标公示等全环节操作。全年完成采购文件编制20份,发布政府采购公告50条,抽取评审专家48人次,建立完善评审专家诚信档案48条,专家抽取全程随机、合规,配合采购人验收项目2次,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三)优化采购环境。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零费用发放政府采购文件,依规免收中标服务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与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对项目采购各环节监管,对相关质疑投诉的处理做到事实认定清楚,程序符合规定,法律法规使用准确,处理结果送达及时,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透明。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成效一是围绕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资格准入、价格优惠、融资渠道、优化环境等具体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做到“零偏差”。二是依法依规梳理精简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参数响应条件,在编制采购文件阶段及时纠正排斥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或倾向特定品牌行为,执行政府采购业务要求做到“零误差”。三是按照采购需求,及时完成采购文件起草、发布采购公告,依规为投标企业答疑解惑;主动跟踪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料上传、诚信互评等后续事项,落实采购项目的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工作机制,在提高采购质效和服务采供双方时做到“零落差”。三、存在的问题2025年,我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提升标准、强化制度、优化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依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一是我中心处于改革期,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影响了部分业务的正常运转。二是政府集中采购整体工作仍不平衡。表现在集中采购范围较窄,采购规模小,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采购发展不平衡,政策功能发挥不够。三是政策宣传还不够。少数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集中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影响力还不强。四、改进措施一是严守政策红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执行相应工作流程。二是明确自身定位,以积极热情、客观公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态度和要求,向采购单位、投标供应商提供专业的指导和优质的服务。三是系统提升业务水平。学习各地在进行此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在业务标准化、标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上,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推进采购数字化转型。对接省市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上线线上交易、智能评审及电子档案管理等模块,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化,2026年上半年完成系统对接调试,提升采购效率。二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新型采购项目专业知识、数字化操作等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赴先进县区学习交流,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深化服务效能。优化采购人服务流程,提供“一对一”采购对接服务,简化采购申请材料,缩短采购文件编制周期;加强与监管部门协同,及时配合处理采购投诉、质疑事项,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