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城固县救助管理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 |
| 住所 | 城固县莲花街道办事处杜家漕社区县中心敬老院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 | 舒鹏 | |
| 开办资金 | 19.0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城固县民政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6.71万元 | 23.55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城固县救助管理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常态化开展街头巡查救助。建立“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应急巡查”三位一体巡查机制,联合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卫健等部门组建流动救助巡查队,划定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公园绿地、城乡接合部等10个重点巡查区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年累计开展街面巡查210次,出动巡查人员560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6人次,其中主动救助52人次,救助成功率达到98%。实现重点区域巡查全覆盖、无死角。针对极端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在严寒酷暑季节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累计发放棉衣、棉被、防暑药品等物资0.8万余件,救助街头露宿人员46人次,确保受助对象生命安全。(二)构建多元化救助服务网络。在全县人流密集场所设立57个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含48个福彩销售点、3个高速公路收费站,2个客运站服务站,3个火车站,1个机场),配备救助引导牌、求助电话、急救物资等,构建“一小时救助服务圈”。畅通求助渠道,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依托“110”联动平台、政务服务热线等,建立求助线索快速响应机制,全年受理求助线索62条,响应率、办结率均达100%。创新“互联网+救助”模式,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救助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寻亲,成功帮助8名受助人员与家人团聚。(三)深化救助政策宣传引导。以“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沉浸式宣传、立体化展示、零距离互动,向群众普及了“夏季送清凉”街面巡查专项行动、站内照料、“五位一体”寻亲、接护送返乡、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救助政策。此次活动累计发放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彩页、手册2000余份,宣传物资1500余件,惠及群众500余人次,营造“人人关心救助、人人参与救助”的良好氛围。以“零距离”互动掀开救助工作“暖心面纱”,用接地气行动筑牢高温下的民生保障线。(四)严格落实“八个一”标准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救助管理机构“八个一”工作标准,完善“接待登记—需求评估—分类救助—服务保障—离站安置”全流程工作规范。以“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为目标,坚持“以民为本、真情救助”服务理念,通过明确标准、细化职责、优化流程、强化数据管理和提升信息化水平,“八个一”标准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温暖的救助服务。(五)寻亲服务工作开展细致有效。实行“谁救助,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值班人员在做好求助接待、站内照料、离站服务的同时,及时将救助信息同步录入到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完善《求助登记表》和《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并将档案按要求规范归档,做到了信息数据录入真实有效。对新增受助人员,经快速查询机制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在按规定程序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等载体发布寻亲公告的同时,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进行人脸比对,并采集DNA血样输入走失(被拐)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寻亲成功率达到了100%,寻亲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许。(六)强化安置保障能力。健全受助人员返乡安置机制,对有明确返乡意愿的,采取火车、汽车、专人护送等方式帮助返乡,全年护送返乡69人次。为切实提升流浪乞讨人员应急救助保障能力,先后与城固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了普通患者《医疗救治定点医疗协议》,与城固县中医医院签订了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协议》,与县中医院医养结合中心签订了《机构托养协议书》,并开辟了危重病受助人员就医绿色通道。全年为7名精神障碍患者、27名残疾人、3名重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治及托养服务,确保受助对象“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助”。(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安全责任重如山,弱势群体的安全更是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受助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县救助站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和单位实际,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工作态度,制定了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对站内电路、消防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工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同时成立了防汛值班组,明确了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列出了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生产防范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全年共救助受助人员127人,其中男性104人,女性23人,未成年人5人(男性4人,女性1人);站内救助124人,站外救助3人;护送返乡69人,购票返乡8人,主动救助3人;医疗救治7人,疑似精神障碍7人;发布寻亲8条,寻亲成功8人;落户安置0人。救助管理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救助对象识别难。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可能因精神障碍、智力缺陷等原因,无法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还有些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救助站难以精准识别其需求和背景。(二)救助意愿差异大。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习惯了流浪生活,对救助站的接纳存在抵触心理,不愿意接受救助;也有部分人可能因对救助政策不了解,而错过获得帮助的机会。(三)救助资源整合不足。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救助资源可能存在分散、重复或衔接不畅的情况,影响救助效率和效果。比如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在救助工作中的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长期帮扶机制欠缺。目前的救助更多集中在临时救助层面,如提供食物、住所等,对于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心理疏导、家庭关系修复等长期帮扶措施相对不足,导致部分人员出现反复流浪的现象。2.改进措施(一)救助对象识别难1. 完善信息采集流程,综合运用面部特征、口音、随身物品、行为特征等辅助信息建档,对特殊群体开展耐心、多次、专业问询。2. 加强与公安户籍、全国救助寻亲系统、卫健等部门数据对接,运用人脸识别、大数据比对等技术提升身份核查效率。3. 联合医疗机构、心理社工对精神、智力障碍人员开展专业评估,逐步还原真实信息,建立疑难对象会商研判机制。4. 规范身份不明人员分类处置流程,明确寻亲、托养、医疗、安置等闭环管理措施,确保不漏管、不脱管。(二)救助意愿差异大1. 推行柔性化、人性化街头救助,优先提供应急物资、暖心服务,建立信任后再引导进站,杜绝简单劝离与强制处置。2. 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媒体、社区公告、重点区域宣传、部门联动告知等方式,普及救助范围、免费服务、返乡保障等内容。3. 优化站内服务环境与服务态度,提升食宿、安全、卫生保障水平,增强救助站接纳度与亲和力。4. 建立分类引导机制,尊重受助人员合理意愿,对暂不愿进站人员做好登记与持续关怀,保持跟踪联系与应急帮扶。(三)救助资源整合不足1. 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流程与响应时限,形成常态化联动机制。2. 搭建统一救助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救助记录、身份信息、医疗救治、跨区域交接等数据实时互通,避免重复与遗漏。3. 统筹区域内救助资源,优化资金、物资、人力、场所配置,推动跨地区协查、交接、护送标准化、便捷化。4. 强化民政、公安、卫健、城管联合巡查与应急处置,对危重病人、精神障碍人员实现先救治后救助、无缝衔接。(四)长期帮扶机制欠缺1. 构建“临时救助+专业帮扶+回归融入+跟踪回访”全链条服务模式,从一次性救助向长效帮扶转变。2. 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认知矫正、行为引导,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与社会功能。3. 联动人社、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公益岗位、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4. 建立返乡人员回访机制,落实属地监护与后续帮扶,动态掌握生活、就业、家庭状况,及时化解反复流浪风险。5. 健全家庭接纳、社区帮扶、社会参与的融入体系,从根源上减少反复流浪。要求: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准确分析,同时必须要有对应的改进措施。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开展公益讲座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知识,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二)深化救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联合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职业乞讨”“强讨恶要”等行为。优化三级救助网络布局,提升救助点服务能力,实现救助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加强制度建设,细化救助工作标准和流程,不断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三)强化流浪乞讨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摸底,建立健全重点人员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就业帮扶等社会保障政策,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化解家庭矛盾,预防因家庭问题导致流浪乞讨。建立健全重复流浪人员帮扶机制,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问题。(四)加强救助保障能力建设。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大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站内居住环境和服务条件。增加救助工作经费预算,保障救助物资采购、技能培训、医疗救助等工作顺利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等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帮扶服务,形成救助工作合力。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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