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陕西省略阳县公证处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提供公证服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中学路司法局院内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伟 | |
| 开办资金 | 4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陕西省略阳县司法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3.59万元 | 3.08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全年共办理各项公证117件,其中继承公证87件、声明书公证8件、委托书公证16件、合同协议公证6件,累计收费51737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处始终秉持“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促发展”的宗旨,积极开展公证业务,公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无错假证情况发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2025年,我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在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财产结构的变化,继承公证的复杂程度有所增加,我处公证人员通过深入调查核实、专业法律分析,妥善处理了多起涉及复杂财产关系和家庭纠纷的继承公证案件,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三)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出证时间。当事人首次来公证处,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对于简单公证事项当日办结;材料不齐全,向当事人开列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加大上门服务力度。由当事人承诺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递交次要证明材料;同时略阳县公证处也是除汉中市公证处之外,首家与陕西省公证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网上办证,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四)实现资源共享,减轻当事人办证负担。公证处与婚姻登记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等单位加强联系,积极探索信息资源共享,拓宽公证业务信息核实渠道,尽可能减轻当事人提供证明的负担;并梳理《公证办理须知》,修改完善公证一次性告知单,尽可能列出不同情形所需的办证材料,让当事人在准备公证申请材料时更有针对性;同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证明材料齐全,仅缺少次要证明材料的公证申请予以受理,由当事人承诺在领取公证书时补充递交次要证明材料。(五)认真落实贯彻司法部发布的《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对小数额的小额继承公证,公证员克服困难,亲自上门核查,做到了每件公证都要实质审查的要求。“五不准”要求不能办理的公证坚决不办,哪怕是熟人领导来说情,违反要求的公证坚决不受理。(六)积极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我们在做好传统的民事、经济公证业务外不断开辟公证新领域,多次参与执法机关执法过程的证据保全,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七)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搭建线上公证服务平台。当事人可通过平台在线咨询、预约办证、提交材料,实现部分公证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八)服务流程优化。梳理和简化公证办理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公证人员负责全程跟进,确保当事人清楚了解办理公证所需的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提交的材料。同时,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实行当日出证;对于复杂公证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结,平均办证时间较去年缩短了7个工作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特殊群体关爱到位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军属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延时、加急等暖心服务。全年提供上门服务20余次、预约服务30余次、延时服务13次,加急服务8次。(二)办事流程持续优化大力推行“减证便民”,精简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达。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压缩出证时限让当事人少跑路,群众办事体验显著改善。(三)新载体与拓宽渠道,公证普法宣传实现广度深度双突破我处将公证宣传作为提升社会认知度、展示行业形象、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公证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以“公证为民,服务发展”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县城东门楼中心广场和两河口镇集市开展集中宣传,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社区居民、乡村群众、残疾人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与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公证法》单行本、公证办事指南、定制普法纪念品等形式,向公众直观展示公证制度的价值和作用。现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公证员队伍人才短缺。由于公证员从业门槛较高,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导致部分地区公证员队伍人才短缺。我处目前也面临公证员数量不足的问题。2、业务创新能力有待加强。虽然我处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但在业务创新方面仍存在不足。目前公证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对于新兴领域的公证业务探索不够,如知识产权公证、金融创新领域公证等,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化需求。3、公证宣传力度不够。尽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证宣传活动,但公众对公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仍有待提高。部分群众对公证的职能作用、业务范围和办理程序了解不够,导致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未能及时想到通过公证来维护自身权益。(二)改进措施:1、加大公证员招聘力度,加强对现有公证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此外,建立公证员激励机制,提高公证员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证队伍。2、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加强对新兴领域公证业务的研究和探索。组织公证人员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公证、金融创新领域公证等新兴业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新兴领域公证业务的发展。3、强化公证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制作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公证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公证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活动,提高公众对公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好《公证法》。按照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部署,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促进略阳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2、努力提高公证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鼓励处内无公证资格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3、以质量求信誉求发展,积极拓展公证业务。继续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以质量作为公证生命线,办好已开拓的公证业务。同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的合作,为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并购重组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关注民生领域,加大对婚姻家庭、养老、医疗等方面公证业务的开展力度,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4、优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公证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证服务规范、公正、廉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