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略阳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略阳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 | |
| 住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兴州街道办水灵路林业局办公大楼七楼 |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华 |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林业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31.6万元 | 159.7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6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报告如下: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我单位持之以恒把预防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工作抓实抓细。1、在春节、清明森林防火重要时段组织人员在兴州街道15个村每天进行宣传巡查,有效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2、对全县45家(户)企业(个体)木材加工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全县林业资源监管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力度;3、加大对森林野生动植物的调运检疫检查监督,全年共检查车辆8096辆,有效制止了违法猎捕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二)加强野生动植物日常监管力度。1、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全年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308期;2、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接各镇(街)及群众野生动物救助报告并实施救助共25起;3、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爱鸟周”、“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4、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检查,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日常、“双随机”和“互联网+”检查9起,加强了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5、依法查办野生动物行政案件7件;6、破坏野生动物案件认(鉴)定及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协助县公安局完成破坏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认定14起;7、推进湿地及鸟类等野生动植物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建成后将整合50部AI摄像机、5台鸟类声纹识别监控、20台自组网红外相机及1套自巡航无人机,构建“天地一体”监测网络,为保护工作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支撑;8、开展兰花培植企业(户)和相关行业协会检查2起,督导合法规范开展人工培植活动。(三)统筹推进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通过建立“专班统筹、部门协同、镇村落实”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累计出动7465人次、车辆1372台次,完成20家驯养场所、5家集贸市场、520家宾馆餐馆酒楼等重点场所全面检查。深入排查违法线索16条,收缴猎捕工具14件;行政立案5起全部办结,刑事立案5起、破案5起,对5人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起诉,收缴野生鸟类11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9只),以严厉执法形成强大震慑。同步受理救助电话22起,成功救助野生动物22只(含国家重点保护鸟类9只),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四)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力度。采用无人机巡航、执法车辆流动巡查和加强属地巡查责任等措施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完成涉及湿地工程建设项目准入审查110份,及时办结县交通局略康高速项目和水利局安林沟河堤项目涉陕西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选址选线手续。完成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申请撤销江神庙-灵岩寺风景名胜区和确认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回填数量3个,面积18.9公顷。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开展“铲种禁毒”专项行动,对宝峰山保护区范围内林区用无人机巡查进行全面排查。(五)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和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全年接县局移交线索11起、林政股转办疑似违法线索20起、群众举报线索5起、12345热线工单6起、信访件2起,涉及乱砍滥伐、侵占林地、林权纠纷、12345热线工单、信访件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并及时回复,其他线索经现场调查核实后都得到有效的解决,未发生群众再次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全年查办林业行政案件28起,其中:森林防火期擅自野外用火案6起;滥伐林木案件1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19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2起。28起林业行政案件已全部办理完结,结案率为100%。通过依法行政,查处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自然人14人、企业8家、其它组织5家,追缴罚款20.3万元,责令恢复林地面积5.3601公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1、防止非法采伐,通过严格检查,减少非法采伐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健康发展;2、生态平衡维护,保护森林及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二)经济效益。1、生态产业提质增效,湿地生态改善带动天麻、杜仲等中药材及绿色农产品品质提升,延伸产业链,推动“以药养林”等模式,林下空间利用率提升60%,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文旅融合潜力释放,嘉陵江湿地生态景观成为生态旅游新亮点,带动徐家坪等沿线乡村旅游发展,促进民宿、餐饮等服务业增收,推动“生态+文旅”融合发展;3、减灾降本成效明显,湿地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功能增强,减少洪涝灾害损失;水土保持减轻水土流失,降低河道治理、水利设施维护成本;4、项目资金有效撬动,争取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植被修复、河堤绿化等工程,带动生态建设投资,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注入绿色动能。(三)社会效益。1、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完成嘉陵江流域湿地修复与水土保持,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等改善生态,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Ⅱ类,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守护区域生态安全与群众饮水安全;2、生物多样性提升,修复湿地植被、优化栖息地,湿地鸟类与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形成稳定生态链;3、管护效能显著增强:建立湿地巡查与联合执法机制,年巡河150余人次,联合巡查12余次,处理信访投诉3个,有效遏制湿地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秩序;4、全民保护氛围浓厚,开展“世界湿地日”等宣传,联合多部门普法,覆盖群众超万人次,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法治与生态意识,壮大生态保护社会力量。(四)创新思路理念实现工作新突破。创新性购买了古树名木责任保险,接镇(街)报告核查受损古树4株,均完成抢救复壮工作,理赔古树2株,理赔金额4.5万元,2株古树正进入理赔程序。通过商业保险的介入,缓解了古树名木保护的资金压力,提高了古树名木保护能力。全县累计完成野猪种群调控1969头,全面推行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制,共完成理赔3070起,理赔金额133.47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湿地管护力量薄弱,巡护覆盖不全,生态修复推进慢。2、野保监测体系滞后,设备老旧,预警处置效率低。3、执法联动不足,我单位执法力度有限,非法猎捕、盗采查处不及时。4、宣传覆盖面窄,群众保护意识淡薄,违规采伐林木、占用湿地现象时有发生。(二)改进措施。1、 强管护抓修复。充实巡护队伍,划片定责、台账管理,核心区日巡、边缘区周全覆盖;联合整治违规行为,推进生态保护修复。2、 建强监测体系。争取资金更新监测设备,搭建智能平台;定期培训监测人员,提升识别与研判能力。3、健全执法联动。联合公安、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专项执法,严查非法行为并曝光典型;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4、深化宣传引导。利用“世界湿地日”“环境保护日”等节点进乡村、校园、社区宣讲;线上平台推出科普与警示内容;招募志愿者,壮大保护队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工作思路。有序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野生动植物、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古树名木等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秦岭生态保护中去,统筹安排、局部实施,顺利完成秦岭生态保护各项工作任务。(二)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及完成时间。有序完成项目争取和实施工作。继续加强与省、市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和按期实施,并在项目质量提升年中,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打造一批样板项目工程。(三)计划推进的重点工作或任务。持续抓好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按照省市县三年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专项打击行动。1、健全长效机制。压实三级责任体系,完善部门信息共享与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协同效能;2、保持执法力度。聚焦非法猎捕、运输、交易等关键环节及重点场所,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3、织密监管网络。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日常监测与执法规范,提升监管精准度。4、推动常态化宣传。按计划开展冬春季节野生动物案件高发期宣传与案件摸排,推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