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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4 17:13
单位名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依据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单位执行环保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处理;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大道南段尚业路总部经济园 9号楼1121办公室和1122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贾凯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万元 3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2025年共针对工业企业开展检查1221次,针对建设项目开展检查115次。其中检查企业405次(不含业务帮扶、监测等非执法工作)(二)指导帮扶企业完善危废间,督促企业依法贮存、转运危险废物,并及时更新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共检查危险废物产生221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37次,完成13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评估。(三)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累计开展82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工作,检查非道路机械512台,抽测82台,未发现超标机械;路检方面,累计开展路检27次,检查机动车636辆。(四)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方面,督促辖区排污许可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填报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49次。(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方面,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共检查涉炉窑企业50家次。(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方面,检查相关企业9次,未发现土壤污染或排放超标。(七)重点领域及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执法方面,对涉水企业开展检查77次,未发现偷排私排或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等的生产企业。(八)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方面,18家共检查25次,均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九)移动源专项执法方面,依法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排放、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已全面完成“一企一档”档案台账和风险提示卡制作工作。建立分级管控档案,确保详细掌握企业基础信息和风险隐患实现精准管理,形成了“企业有档、风险可控、监管有据”的工作格局。签订《沟通协调机制协议》畅通了沟通渠道,减少了推诿现象,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单打独斗”“信息壁垒”“权责交叉”等难题,实现了从“分散执法”向“协同共治”的转变。(二)经济效益通过指导帮扶与精准执法相结合,降低了企业的环境合规成本与违规风险。坚持服务前置,指导帮扶企业完善危废间并完成危废产生单位评估,从源头上避免了企业因管理不规范而面临的停产或行政处罚。开展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帮助加油站减少油气损耗,直接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分级管控,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大幅减少了对守法企业的检查频次,切实为企业“双减负”。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需要避免人员锐减导致人少事多引发的工作脱节问题。2.需要在现有后勤支持下保障监管不松懈,避免监管漏洞。(二)整改措施1.已重新调整重点工作任务,提高非现场检查比例;联合相关科室统筹交叉开展企业服务、管理和执法监管工作。2.已针对提高工作任务整合集中处理能力要求对监管方式上会调整,后续增加非现场检查比例,阶段性实现各执法专项任务覆盖。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创新监管方式,提升非现场执法比例。充分依托已建成的“一企一档”和分级管控档案。增加非现场检查比例,有效化解“人少事多”矛盾,确保在监管不松懈的同时保持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二)深化协同共治,推进联合监管与帮扶。深入落实沟通协调机制,统筹交叉开展企业服务与执法监管。整合各项工作任务的集中处理能力,实现各专项执法任务的阶段性全覆盖,避免因人员减少引发的工作脱节和监管漏洞。(三)聚焦重点领域,巩固各项污染防治成果。在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危险废物、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炉窑、涉水涉土等核心领域的专项执法。坚持帮扶与监管并重,确保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标准推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