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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6-03-24 16:09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真实、合法、优质、高效地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国内民事、经济等各类公证;代起草法律文书、公证法律顾问;其他公证事宜。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212号
法定代表人 庞敬
开办资金 3.3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2万元 3.1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对住所和开办资金进行了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1、以素质为核心,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加强全处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加强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省、市公证协会举办的公证业务培训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证执业规范性文件、公证复查投诉相关规定等实务操作培训。坚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关注民生,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积极为困难群众、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按照援助条件,扩大受理范围,做到应援尽援,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特困群体,在办理相关公证业务时减免公证费用。3、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模式,对可以办理公证的来电来访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所有材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咨询电话,接听时一次性告知清楚。推出“便民十条”,设置便民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弱、病、残、孕及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实行特事特办快办,对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贴心上门服务。4、我处于2025年7月9日至7月31日组织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所办理的各类公证书的公证案卷进行了一次针对性的自查。未发现不合格卷。自查结束后,各位公证人员对自己在查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法,并对一些公证疑难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5、3月4日为西安市常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确定郭杜茅坡路南段新增的141个早晚市摊位经营户抽取摊位序号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公证人员依法按程序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了摊位经营户抽取摊位的公平公正。6、7月30日我处对长安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在电脑随机录取现场,公证人员依法按程序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7、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对韦曲街办四府井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7月21日23日对韦曲街办栲栳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7月30日对鸣犊街办嘴头村的村民回迁安置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8月10日至14日对大兆街道西曹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1月11日至15日对韦曲街办幸驾坡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1月18日至25日对韦曲街道新和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1月21日至26日对郭杜街办大居安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2月3日至7日对韦曲街办西北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1月24日至27日对韦曲街道新寨子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1月29日至12月2日对韦曲街道旧寨子村的村民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12月24日至29日对大兆街办中兆村的村了回迁安置现场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公证人员严格按照制定方案、监督选房的流程并登记选房结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我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断宣传法律、法规,为预防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接待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494件。在宣传及办理公证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了公证的公信力。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目前的现状限制了我处公证业务的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继续实施便民十条举措,继续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继续为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领域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公证机构执业许可证书,颁发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