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铜川市王益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工作;承办区级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查询和入户核查工作;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和研究成果推广;指导镇办开展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查询、来信办理及来访接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住所 | 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山城路口民政综合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冯超 |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铜川市王益区民政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万元 | 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铜川市王益区救助家庭核对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接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1.建立“周入户”常态化走访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联动医保、农业农村等部门构建信息共享体系,精准识别困难群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暂不符合条件但存在一定生活困难的群众,动态关注其家庭经济情况变化,2.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排查复审工作,强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化管理,严格规范新增和退出流程,构建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体系。截至2025年12月,全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395户4391人;全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2户94人。3.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提标工作。自2025年1月1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5690元/人年提高到5985元/人·年,提高295元/人·年。202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665元/人·月提至682元/人·月,同比提升17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5985元/人·年提至6277元/人·年,同比提升292元/人·年。城乡特困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4.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完成近亲属备案41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项,以刚性制度规范救助流程,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主动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突出的镇(街道)进行重点督办,做到将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合理诉求解决到位。5.牵头制定以两办名义印发的《王益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改革工作方案》,建立民政部门统一认定农村低收入人口,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的工作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帮扶、结果反馈”,切实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6.联合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为特困供养人员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创新推行“免交押金、先行救助、事后结算”服务模式,切实减轻困难家庭就医负担。2025年为127人次困难群众拨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9.48万元。二、社会经济效益(一)2025年全区保障低保、特困供养对象2487户4485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395户4391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92户94人),全年累计发放各项保障金3336.36万元(含取暖费259.98万元),临时救助金164.06万元。(二)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发放慰问金4.45万元;发放米3620斤、面3620斤、油905升,被褥60套,温暖包40套。把党和政府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三)联合正大集团等爱心企业开展捐赠活动,共计为困难群众发放5万元爱心帮扶资金。三、存在问题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困难群众居住分散,家庭情况复杂多样,基层社会救助相关人力短缺,往往身兼数职,对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导致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四、整改措施突出加强政策宣传培训,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为基层民政干部、困难群体讲解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低收入群体认定等社会救助政策,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提高其为困难群众办事能力和效率。五、2026年工作计划(一)健全救助机制,夯实兜底保障基础。深化“周入户”制度、“因病致困动态关注”工作机制、“送策上门”救助政策宣传机制、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三级包联制度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听取保障对象、基层干部意见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群众需求再创新建立健全一批社会救助领域“实事机制”,通过多维度、多举措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惠及更大范围群众。(二)做好提标补差,增强救助保障效能。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于26年1月开展城乡低保、特困提标补差工作,提前摸清全区涉及提标困难群众底数,根据每户保障家庭发放档位,做好保障金精准补差。扎实做好提标后的政策衔接与宣传引导,组织业务骨干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开展新政策培训,通过政策讲解、系统教学等,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下沉至各镇办、村(社区)人员密集区域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拟制作社会救助各类宣传品20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讲政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新政策、新标准知晓度。(三)整合工作力量,提升精准救助水平。深化“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专项救助力度,实现救助信息“双向转办”。一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应用,做到实时监测系统反馈的医保、人社、残联等部门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转办至群众所在镇(街道)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政策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将暂不符合政策的群众纳入动态关注范围,形成工作闭环。二是整合救助信息,分类转办至相关区级部门实施专项救助,对各镇(街道)上报以及区级层面排查发现的群众专项救助需求进行分类,及时对接教育、住建、人社等涉及专项救助的区级部门,转办符合政策要求的群众信息,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救助帮扶措施,实现“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因需推送、分类帮扶”。(四)推动扩围增效,拓宽救助保障维度。加大低收入人口认定力度,重点聚焦全区重病、重残、监测对象等特殊群体,通过“线上+线下”双模式,开展全面核查认定工作,并结合提标工作,及时发现并纳入符合新标准的困难群众;严格落实低保对象“渐退帮扶”政策,做到“宽进严出”;加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录入工作,杜绝出现漏保情况。(五)聚焦便民高效,优化救助服务供给。一是推动社会救助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依托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整合救助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二是持续实行“就医绿色通道”、“物质+救助”等惠民服务模式,切实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开展保障对象安全排查工作,紧盯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做好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服务,落实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包联探访职责,结合日常入户工作开展安全排查,查看用电用气情况,宣传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