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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4 14:31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指导农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行。负责农村能源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青年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周泽华
开办资金 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17万元 37.21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指导各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问题整改,摸排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二)规范代理记账考核。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安排各镇(街道)对2024年度代理记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持续推行代理记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创新探索的“农村财务专业托管模式”形成经验材料《专业托管激活村级财务管理新效能》,在全省推广。(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成员代表权益,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开展好村“两委”离任审计工作。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对象,深入镇(街道)进行督导,组织召开联合会议了解工作进度、答疑解惑、强调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效。(五)推广应用“陕农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陕农经平台完成全区3100个村民小组的组织编码的建立和名称核对,做好账务记账标识统计及3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组织镇(街道)业务人员和村“陕农经”平台操作人员按时参加省、市举办的线上业务培训。(六)高度重视由土地引发的信访苗头,指导镇(街道)建立群众土地信访问题、确权纠错问题信息台账,建立以区级土地仲裁委员会为依托,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联动的土地纠纷调解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好政策解答,涉及侵害群众土地权益的进行调解或仲裁,需要变动土地确权数据的做好台账在二轮延包中解决。(七)对全区应确未确土地初步摸排,排查3个镇(街道)应确未确土地1030.668亩。学习借鉴试点经验探索具体路径,为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做好准备工作。(八)指导全区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南郑区档案馆,共移交档案109669件,其中户档108077件。(九)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录入土地流转备案合同6652份,备案流转面积3.49万亩。(十)调处土地承包纠纷总量32件,其中乡镇调解8件,村民委员会调解24件;仲裁纠纷1件(达成和解)。(十一)2025年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51家;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67家,家庭农场459家,其中121家家庭农场注册使用“随手记”,162家完成“一码通”赋码,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录入重点监测系统。(十二)全区累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6个(含合作社10个、家庭农场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1个、农业服务公司1个),建成6个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形成“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服务模式。(十三)全年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1万亩(其中耕地4231.72亩、播种1053.61亩、统防统治325亩、收割2637.25亩、烘干2899.9亩),服务小农户4033户,服务面积达4792亩。(十四)常态化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550户(场)次,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完成20余户户用沼气安全质量提升改造,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村、组两级共清理集体资产总额33.1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8.86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4.29亿元。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和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驾护航。(二)加强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领域风险隐患监测预警,防范土地承包经营中“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重点防范强迫流转、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建立健全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对侵害群众土地权益的进行调解或仲裁,及时有效化解了土地信访问题,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力度,大力开展全程托管、环节托管、居间服务等多种模式的农业生产过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四)深入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指导、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了农村户用沼气安全运行,为充分发挥农村沼气的生态能源综合效益,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做出了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农经业务覆盖面广,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工作存在不足。2.沼气安全点多面广,隐患等级标准提升,与生产实际存在差距,整改成效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1.加强农经干部农经领域政策知识学习,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农经干部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2.加大沼气安全宣传,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持续做好全区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和调度。(二)深化“陕农经”平台应用,指导镇村及时维护录入数据。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运用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结果和监管平台数据资源,加强到村(社区)实地检查指导力度,排查并纠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上报纪检部门查处。(三)探索指导未实质运行的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互助资金协会按政策规定程序撤并及退出,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序整合,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数据统计上报任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考核、检查。(四)加强土地流转审核备案,指导实时录入和信息维护。持续做好来访群众政策解释和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学习借鉴试点经验探索适合我区的延包路径,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五)持续做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排查户用沼气500户(次),利用库房现有物资鼓励群众提升沼气安全质量。(六)更新用好辅导员队伍,持续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规范化提升建设指导,做好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授予2025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