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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6-03-24 14:29
单位名称 西安市临潼区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委托人提供公证服务。国内民事、经济类公证·公证法律顾问·代拟法律文书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桃源北路临潼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 程晶莹
开办资金 17.86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4.99万元 130.5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从规范办证程序着手,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进一步规范各程序环节。2、建立重大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赔偿等制度,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3、通过已启用公证IDC“手机人脸识别系统”,维护了公证申请人的交易安全,也提高了公证人员的办事效率。4、开展公证员自查、互查与主任抽查相结合的公证质量检查方法,确保公证质量。通过自查、互查、抽查,公证合格卷达到96%,质量合格率为100%。5、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及压缩公证办理期限制度,办理过程中不得要求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向当事人公示《证明材料清单》、《公证提速清单》。严格按照制定的八项便民措施,积极开展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患病住院者等预约办证、节假日预约办证、延时服务、上门办证等。6、在办公区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严格执行陕西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公证收费标准。7、完善公证投诉和复查处理制度。规范投诉和复查案件的受理、登记、处理、送达等程序,做到不拖延时间、不推诿借故、不推脱责任,做到有误必改、有错必纠、有责必担。8、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放管服”各项政策,深化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实行365天“不打烊”服务举措,为全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区公证处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为西安市临潼区行者街道新区综合安置区回迁安置选房活动中安置户选房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为西安市临潼区住房保障中心福尚家园铂悦山新交付公租房公开摇号的过程及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为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民办学校摇号现场监督公证;为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对其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赔偿判决书向西安市临潼区钟鸣阁餐饮店赔偿6万元人民币赔偿款办理提存公证;为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2025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219件,经济类公证321件,民事类公证829件,执行证69件,接待群众公证咨询5000余人次。三、存在的问题1、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主要表现在思想深处能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但落实到行动上,还存在“应付式学习,敷衍式钻研”的问题,学习不深不透,浅尝辄止。2、公证宣传的形式简单,广度、深度不够,没能深入持久宣传下去。3、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识不足、分析不透,缺乏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迎难而上的锐气和信心。四、今后工作打算1、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申请办理涉外公证的资格;与司法所联动,利用好终端系统,方便群众就近咨询、办证,切实解决公证法律服务。2、大力发扬“敢先”精神,在保证传统公证项目、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拓展公证工作新领域和新业务。4、加大公证法律宣传力度,拓宽公证宣传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司法厅审批的公证机构执业证,发证日期为2018年07月0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