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志丹县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招投标规范性文件;具体实施中、省驻志单位和县属单位房屋及市政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林业、土地等各类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直单位招投标活动的事后监督(合同备案)。 | |
| 住所 | 城南建材市场5号楼四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崔正坤 | |
| 开办资金 | 6.1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69.6万元 | 69.6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志丹县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心 | 从业人数 1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中心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守“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持续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提升交易服务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一、聚焦主责主业,规范交易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一)交易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招投标项目15个,交易额6909.02万元。所有项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交易,实现交易流程规范有序、结果公开透明,未发生投诉举报案件,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规范交易流程,强化过程监管。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推行“项目监督专人制”,为每个项目配备专职监督员,从招标备案、资格预审、开标监督、中标核准到档案管理,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机制。二是按照《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覆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均在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估算金额、招标时间等核心信息,为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准备时间,有效提升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三是严格落实《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终止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的通知》要求,全面终止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超市运行。改革后,中介机构选取通过公开招标、随机抽取等规范化方式实施,既充分保障招标人在组织招标、选择代理机构、编制相关文件等方面的自主权,又通过市场化竞争倒逼服务价格合理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三)服务重点项目,保障建设需求。秉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理念,针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安排、优先服务。安排专人对接项目单位,协调解决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重点保障了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公路升级、污水处理厂扩建等一批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开工。二、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系统整治,规范市场秩序2025年,中心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着力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按照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保函(保险)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广电子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保障投标人、中标人在约定范围内自主选择担保渠道的权利,坚决杜绝排斥、限制或指定担保机构的行为。电子保函推广应用以来,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投标门槛与交易成本,大幅提升投标便捷度,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与活力。(二)开展系统整治,排查突出问题。按照《延安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内容和步骤。重点排查2012年11月以来全县房建市政类项目,累计排查项目561个。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比对交易数据、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串通投标、虚假投标、规避招标、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建立房建市政项目招标底册、调度台账、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现整治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同时,建立“月报送、季同步”信息共享机制,按时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动态实时互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形成上下联动、闭环推进的整治工作格局。(四)加强宣传引导,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下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及最新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诚信”的良好市场氛围。同时,线上线下公开异议投诉受理信息,线下在公共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线上督促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等材料中明确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异议依法及时答复处理。在异议投诉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正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市场环境的日趋复杂,部分干部职工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未能及时跟进更新,在应对复杂项目交易、处理新型问题时,存在能力不足、办法不多的情况,服务精准度和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市场监管力度仍需加大。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特点,现有监管手段不够先进,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对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难度较大,部门间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2026年工作打算2026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工作部署,聚焦党建引领、业务提升、监管强化、廉政固本,推动招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志丹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一)提升业务能力,规范交易服务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二是规范交易流程,进一步优化项目受理、招标文件审核、开评标组织等流程,细化工作标准,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服务重点项目,持续推行“绿色通道”制度,主动对接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全流程服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完善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稳定性和便捷性,推动交易流程全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交易透明度。(二)深化系统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巩固整治成果,对系统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协同监管,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查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创新监管手段,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配合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交易数据监测分析系统,精准识别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2026年,志丹县政府招投标工作中心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