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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心(榆林市榆阳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4 11:02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心(榆林市榆阳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与发放低保对象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关经办人员培训
住所 常乐路58号
法定代表人 杨涛
开办资金 9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72万元 97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榆阳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中心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扎实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资金发放及时足额1-12月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0004.71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12月为9292名低收入人口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4785380元(1-12月累计发放6376.50万元),其中分散特困人员生活补助543人539933元,低保对象低保金6973人3648711元,低保边缘家庭重残重病成员生活补助1776人596736元;为496名低收入人口提供集中照料护理服务,发放救助资金870559元(1-12月累计发放1029.98万元),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医养结合服务293人次592075元(1-12月累计实施3110人次689.56万元);为545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145692元(1-11月累计发放157.19万元);为42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20000元(1-12月累计发放510.26万元);本月为484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39840元(1-12月累计发放523.95万元);共实施临时救助1888人次169.47万元(1-12月累计实施13673人次1406.83万元)。切实筑牢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线。(二)低收入人口认定精准通过严格执行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镇办备案与系统数据审核、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流程,有效防范了救助资金冒领风险,确保了政策惠及真正困难群体。坚持“逢救必核”原则,对新申请及在册救助对象进行常态化核对,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12月底,累计受理5900批次44483人次,核查反馈数据448824条,兜底保障网络坚实可靠。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依托防止返贫监测系统,建立了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对重点人群实施动态监测与精准帮扶。截至12月底,脱贫人口兜底保障覆盖率达45.70%,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覆盖率达74.11%,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关键作用。其中,全区8238名脱贫人口中纳入兜底保障政策范围3765人,特困人员649人(城区9人,农村640人),低保对象2421人(城区173人,农村2248人),低保边缘家庭346人(城区20人,农村326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2人,孤儿1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人,给予临时救助319人(总金额451200元);全区监测对象1259人中纳入低保734人(城区79人,农村655人),特困14人(城区0人、农村14人),低保边缘家庭131人(城区9人,农村122人),孤儿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人,支出困难家庭1人,给予临时救助47人(总金额43000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救助政策的“最后一米”仍需打通。对于一些支出型困难家庭,现有救助政策覆盖不足。例如,有家庭因成员患大病,自付医疗费用过高导致生活困难,但因不完全符合低保或临时救助条件,难以获得有效帮扶。(二)改进措施1.细化救助类别,提升政策精度深入研究困难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进一步细分救助类型,优化分层分类救助标准。积极探索“补充性”救助措施,填补政策空白,确保救助资源与群众实际困难高度匹配,实现“精准滴灌”。2.深化衔接探索,构建长效机制系统总结救助政策衔接试点经验,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流程,推动相关救助政策衔接并轨从“试点”走向“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榆阳模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政策找人”深化“大数据+铁脚板”工作模式,在依托监测平台预警的同时,坚持组织干部每月下沉乡镇、社区开展主动摸排。重点聚焦因灾、因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二)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实现“综合帮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建立健全与教育、住建、医保、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长效机制。通过常态化数据比对,推动救助方式从“单一资金救助”向“综合物质+服务救助”转变,落实好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帮扶政策衔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救助工作的广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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