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麟游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农业事业发展。受县农业局委托,依法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种子管理子站原履行的工作职责。 | |
| 住所 | 麟游县东大街30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魏红杰 | |
| 开办资金 | 57.8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万元 | 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麟游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围绕农产品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工作要求,深入蔬菜种植基地,全面排查芹菜、豇豆、辣椒生产环节用药,联合农安中心开展蘑菇、甘蓝、苹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督抽检40个,联合畜牧兽医站开展羊肉、鸡蛋、牛肉等畜产品监督抽样12个。对蔬菜基地生产记录、销售蔬菜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安全使用农药等逐项核对,现场纠正生产记录不全、超范围使用农药等行为5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农药案件1起。(二)农资打假执法行动。制定印发了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围绕春秋重点时段、种子、农药等重点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4次,检查门店60个次,同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经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农资门店28户,开展市县联合交叉检查农资门店12户,做到了农资门店监督执法检查全覆盖。(三)农药专项执法检查。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2025年农药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查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18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对农农药门店的经营场所安全、进销货台帐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销售标签不合格农药、过期劣质农药、连体包装套餐农药等违规行为进行了细致检查,未发现国家通报的假劣农药产品流入我县市场。(四)畜禽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市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安排,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0人次,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92个、兽药经营门店1个、饲料经营2个。对养殖场使用的兽药产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标签和说明书信息逐一核对,检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近300余个,检查养殖档案720余份,对未按规定建立养殖记录的22户养殖场下发了责令整改书,对不按期整改的2户养殖场依法进行了处罚。(五)水产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依据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和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安排,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对辖区内的15个水产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生产状况、药物使用、饲料来源以及养殖记录的保存情况,确保无违规使用禁用药品行为。(六)春秋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春秋季节种子销售和使用的特点,重点检查种子经营门店的主体资格,查看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共检查种子经营门店40余家。同时对种子标签、使用说明进行详细检查,确保标注内容真实、完整、规范,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近100份。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共检查种子进货和销售记录90余份,对于记录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2家经营门店,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此次春秋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未审先推玉米种子案件1起、种子标签不符合规定案件4起,有效规范了种子市场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5年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检查监管对象165场次,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5起,其中农药案件2起,种子案件4起,饲料案件1起,畜牧案件2起,动物防疫案件4起,农产品质量安全2起,罚没款共计2.13万元,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4份。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或不公导致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执法队伍建设更加专业。根据年度计划,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多项涉农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大比武及案卷评查,通过系统地参与案例分析和学习案卷制作等内容,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二)学法普法更加广泛。结合第33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暨“3.15”国际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日、“第8个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采取公布案例、法律培训、普法宣传等形式,全力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面向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质量月活动”等活动期间开展“送法下乡”,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5场次,发放资料1万份,覆盖农户、经营主体0.8万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基础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办案所必需的标准化听证室、案件管理室等硬件设施尚未配备到位,对执法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制约。2.队伍履职能力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法治素养、专业知识储备以及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方面存在欠缺,面对农业领域的新业态、新问题,其业务能力无法充分契合当前工作的实际需求。(二)改进措施:1.加强执法基础建设。制定详细的硬件设施配备计划,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化听证室、案件管理室等执法办案必需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同时,建立硬件设施维护和更新机制,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为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2.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开展系统的法治素养和专业知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和农业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授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建立考核机制,将法治素养、专业知识储备和行政执法办案能力纳入考核指标,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以更好地适应农业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的工作需求。3.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聚焦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行政执法培训,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战演练等方式,扎实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严格把控培训质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在办案实务、法律适用、案卷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水平。(二)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持续健全线索发现、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着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执法工作。更新执法装备与方式,构建更为透明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鼓励公众参与,逐步消除执法空白区域,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三)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结合农村法治文化“赶集”、安全宣传进农村等相关活动,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