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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03 09:09
单位名称 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日常业务;负责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参与养老保险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
住所 麟游县市民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 王磊
开办资金 34.9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8万元 3.75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中心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夯基础,强力推进参保扩面。积极做好参保缴费政策宣传指导与服务工作,全力动员参保缴费。1.明确任务。在全县人社工作会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进行了安排,印发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告和缴费提醒,明确了扩面参保及当年缴费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2.广泛宣传。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多形式、多体裁、多渠道宣传长缴多得政策。深入7镇22村开展面对面宣传培训,发放宣传彩页1.6万多份,上门入户宣传70多次,到群众家中、到田间地头动员适龄人群参保,引导参保居民持续缴费。3.强力推进。实行中心领导包片、干部包镇工作制,夯实工作责任,逐镇逐村入户动员,适时通报参保、缴费工作进度,强力推进扩面参保任务落实,做到应参尽参。(二)拓渠道,努力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健全筹资机制。巩固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成果,进一步在补助范围、补助方式、补助力度上探索提升,更加有效的发挥集体经济补助对居民参保和缴费积极性的激励作用,激励群众参保缴费。(三)强落实,精准落实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困难群体代缴、残疾人补贴、被征地保障费、丧葬补助、军工龄补助、年限养老金等惠民政策,提升群众获得感。1.全面落实代缴与补助。积极与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对低保、特困、返贫致贫、重残四类困难群体信息数据进行比对,精准做好代缴人员身份变化和标识工作,建立困难群体参保人员花名表及标识情况汇总表,并按月实行动态更新管理。2.及时记发被征地保障费。深入常丰、招贤、九成宫、两亭,指导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分配记发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严格审定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方案,准确记发被征地社会保障费,年内共为29个村(组)精准记发了被征地保障费1107万元。3.全面落实各项养老待遇。积极落实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组织人力足额发放到位。坚持“一比二查三审四访”工作法,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精准发放。(四)守底线,守牢基金安全底线。以《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贯彻落实为契机,加强疑点、重点、要点数据筛查核查,强化基金安全管理。1.持续开展群腐整治。突出死亡、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跨地区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疑似数据核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排查,从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流程以及信息系统等方面入手,全面摸排存在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2.常态化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社会保险法》《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以陕西省通报典型案例为基础,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三,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3.规范待遇发放渠道。严格待遇资格认证管理,待遇人员线上认证率达98.25%。控制线下核心认证人员数量,年内核心认证274人,对核心认证人员开展电话抽查、回访,走访抽查60人次。修订《麟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共享比对制度》《麟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服刑月报告制度》。建立信息比对机制,每月待遇发放前通过全国社会保险比对系统核查跨险种、跨地区重复领取情况,年内共核查比对数据累计169125人次。严格执行村(社区)初审、镇级复审、县级终审“三级审批”及公示制度。4.强化业务稽核。通过业务自查对关键环节提出防控措施,核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双变”人员信息、参保人死亡、双重户籍疑点信息情况,坚持待遇大额发放预警制度,对每月待遇发放超过5000元的数据进行调查稽核,确保待遇发放数据精准,年内累计大额预警稽核87人。建立《麟游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控管理制度》,从人员岗位、职责、权限管理入手,强化了源头风险控制,切实增强了岗位风险防控能力。(五)优服务,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开展“两机制,一服务”(数据比对机制、办提醒机制,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坚持推行“送政策、送服务”为主的双送服务,组建县镇村经办服务小分队,上门为城乡老年人、长期卧床人员、残疾人员及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联合协作银行开展金融服务上门,为老人办理社保卡挂失、激活、密码变更等服务,实现“一次不用跑,服务零距离”的目标。共为161名适龄群众上门办理了参保,帮助43名中断缴费人员完成续费,为208多名都从办理年检认证,为24名老人办理了社保卡服务。《宝鸡日报》2025年11月3日第三版刊登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建立“社保服务待办事项提醒服务机制”,按月通过工作微信群、预留电话、短信、上门等形式,向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开展到龄待遇核定前参保险种账户合并提醒,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提醒,年检认证周期时间提醒,适龄人群参保缴费提醒,特殊困难参保人群代缴提醒。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申报时效提醒,通过提醒服务确保参保人权益得到及时保障。通过镇村微信群开展年检谁提醒7500余人次,通过电话600余人次,上门提醒80余次,有效的解决了因待办事项遗忘造成的养老金迟发、停发问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为符合代缴政策的1791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落实代缴11.89万元,为1454名当年缴费的残疾人员落实残疾人缴费补助14.54万元,代缴和补助率100%。新增参保369人,较去年增长8%。社保缴费23863人,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8123人,占市下目标任务的100.7%。精准落实待遇人员养老金4918万元,落实年限养老金34893人次68.9万元,代发工龄补贴20797人次187万元,发放丧葬补助金478人57.36万元。精准落实15742人到龄人员待遇。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全年落实集体经济补助村66个,受益群众20520人,补助金额50.01万元。为50名参保对象办理个人资助缴费25.36万元,提高保障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政策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对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年限养老金等政策认识不高。2.参保扩面压力持续加大。新增参保与自然减员比率持续加大,新增参保任务难度大。3.经办服务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存在差异,部分偏远村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改进措施:1.加大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以提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的知晓率为重点,引导广大参保居民坚持长缴多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2.做好参保扩面。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强力推进参保扩面。3.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分级培训、业务例会的形式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经办、服务群众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基层经办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强化措施,精准落实参保扩面。因人施策抓宣传,利用小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创新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经办人员上门测算对比、包扶干部宣传引导、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等方法,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提升宣传效果,强力推进参保扩面。(二)加大力度,夯实保费续缴基础。紧盯符合代缴政策的困难群体、当年到龄人员、零账户人员等的缴费,通过上门入户、电话动员,加大宣传,引导群众选择较高缴费档次,落实年限养老金政策,激发群众缴费积极性。(三)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健全筹资机制。巩固全县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成果,在补助范围、补助方式、补助力度上探索提升,更加有效的发挥集体经济补助对居民参保和缴费积极性的激励作用,激励群众参保缴费。健全引导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对象提供资助,拓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机制,筑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四)加强稽核,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通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岗位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公开监督渠道,进一步夯实“人防”基础、“技防”手段、“制防”约束、“群防”监督,确保社保基金精准发放、安全运营、保值增值。(五)探索创新,提升经办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全力打造麟游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品牌,在持续增强群众民生福祉的进程中,书写温暖民生答卷,让人民至上的底色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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