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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6-03-03 09:11
单位名称 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组织调解、处理市属以上企业和外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及我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住所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魏峰
开办资金 44.4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43万元 21.0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强化引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做表率”活动,要求党员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以党性托底调解仲裁服务。2024年我院被局党组评为党建优秀单位。2025年11月省人社厅专题推介我市党建促仲裁作法,院党支部被市党建领导小组评为“一类”事业单位党组织。2.加大宣传力度,将争议预防挺在前面紧紧抓住“春风行动”等劳资聚集时机,组织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调解仲裁业务宣传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接待群众咨询6800多人次,提升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扎实推动调解仲裁工作进园区,联合市中小企业协会、市信用协会为800多户企业进行劳动用工辅导,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持续完善“一案一书一函”工作机制,随调裁文书发放用工指导手册2000多份,发函提醒劳动违法高风险用人单位4户,与劳动监察、社保经办等机构共享养老保险违法单位信息35条,努力放大办案社会效应,减少类案发生。3.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推动调解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工作,截至年末,除凤翔区综治中心未建成外,其余县区均完成了入驻。持续推广使用全国线上调解服务平台,全市全年线上受理调解案件662件,占各级调解组织受案(1268件)的52.2%。2025年,全市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0.16%,高出目标任务9.16个百分点。4.严格案件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全市14个速裁庭作用,大幅压缩案件审限,全年速裁案件54件,涉案金额143.2万元。采取饱和式排庭、类案合理审理等方式充分挖掘办案潜力,持续实施县区案件办理季度通报和市院仲裁员月排名制度,加大压力传导,推动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全面落实终局裁决规定,市院终局裁决率提升至42.1%。2025年,市仲裁院受理案件1076件,上年未结39件,期末办结1104件,仲裁结案率达到了99.01%,全市仲裁结案率达到99.51%,分别高出目标任务7.01、7.51个百分点。5.延伸仲裁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仲裁监察“一站式”窗口服务质量,作到劳动维权“只进一扇门、实现一次办”。不断完善“不见面”受理仲裁申请服务,市院全年处理电子邮件申请96人次,通过快递受理案件57件,做到了简单案件“只跑一次”。将促进就业贯穿争议化解全程,主动为涉案失业劳动者推送就业服务平台信息,帮助其早日实现再就业。6.强化基础建设,提升案件处理能力坚持周三业务学习不间断,组织开展疑难案件研讨交流23例,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线上培训205人,随机评查全市案件39件,开展全市典型案例研讨7例,提升了调解仲裁人员办案能力。制定市院《旁听规定》,维护良好的审理秩序。多方筹措资金,配备了安检门、触摸宣传屏、会议一体机、手机存放柜等设备,统一了仲裁人员服装,实现了办公区域实时监控和录音电话全覆盖,标准化仲裁庭建设加速推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案件处理情况2025年度,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受理案件1076件,上年未结39件,期末办结1104件,仲裁结案率达到了99.01%,高出目标任务7.01个百分点。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77件,推动全市仲裁结案率达到99.51%、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0.16%,分别高出目标任务7.51、9.16个百分点。(二)取得的实绩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仲裁+就业”、“四快”机制护薪、线上化解争议等做法被《劳动保障报》等刊载;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被人社部等五部委办公厅(室)授予工作突出仲裁机构荣誉称号;我市代表陕西省接受人社部案件评查,得到评查组充分肯定;在组织推动的首届调解员大赛陕西赛区选拔赛中,市人社局被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评为优秀组织奖。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持续高位运行,调解仲裁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疑难案件办理水平亟待提升。(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强化措施逐步予以化解。一是根据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情况,合理制定干部培训计划,逐步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二是加大案件督办力度,持续推行月排名、季通报制度,深化速裁庭建设和要素式办案方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四、2026年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延伸调解仲裁服务,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基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确保党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市仲裁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用工指导,强化源头预防。以全链条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联合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企业用工风险防范辅导,持续开展“仲裁院(员)联系企业”活动,广泛宣法普法,将调解仲裁服务延伸至企业用工一线,帮助企业规范用工,减少劳动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督促调解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三)是加强案件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案件管理,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合规。严格落实速裁制度,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运行水平。强化案件督办,提升纠纷化解效率。落实终局裁决规定,提升仲裁权威性。加强案件研判和讨论,稳慎化解敏感案件,确保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四)是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群众满意度。推广电子邮件受理服务,实现劳动争议“不见面”受理,简单案件“只跑一次”。拓展“一案一书一函”工作机制和用人单位劳动违法信息共享制度,扩大办案社会效应,做到裁决一案、规范一企、警示一行。深化“调解仲裁+就业”工作模式,帮助涉案失业劳动者尽快就业,提升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和典型案例交流研讨,努力提升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办案能力。强化工作力量储备,确保仲裁业务不因人员调整断档。严肃工作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确保争议化解公开、公正、公平、高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5年6月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五部委办公厅(室)授予“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组织)”;2025年9月,在组织推动的首届调解员大赛陕西赛区选拔赛中,市人社局被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评为优秀组织奖;2025年11月中共宝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党支部被市党建领导小组评为“一类”事业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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