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受理中、省驻延单位及市直单位的劳动争议、企业合同管理和劳动信访。 |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301 | |
| 法定代表人 | 马延华 |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0万元 | 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办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树牢“人社为人”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这个中心,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在案件处理、法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业务宣传、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卓有成效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按照年初计划安排,市仲裁办今年共有四项主要工作任务,分别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持续做好“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常态化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1.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2025年,全市共立案受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39件,涉案金额1.9亿元。结案3117件,其中调解2365件,仲裁结案率为99%,调解成功率为75.8%,完成全市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5%,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2.持续做好“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我办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仲裁办(员)服务(联系)企业志愿活动”等为契机,丰富服务内容,不断加强劳动争议预防指导,将解纷抓手向争议发生地延伸。加强对园区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要求每名仲裁员志愿者每年服务(联系)3家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服务。3.常态化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市不断加强与司法局、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的衔接联动,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共同开展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共确定4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为示范单位推荐对象,已上报省领导小组评定。4.继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我市已经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网上调解平台全覆盖,并配备有调解员。截至目前,2025年我市各调解组织共受理299件“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线上申请调解案件,全部处理完毕。“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已成为我市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社会经济效益;1.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质效不断提升。近年来,全市仲裁结案率与调解率持续超额达标,今年调解率位居全省前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被人社部等5部门授予“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荣誉称号。2.“人社工作进园区”工作成效显著。2025年,全市各仲裁机构累计开展活动112场,收集问题208条,提出有效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159条,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助企纾困、精准服务。3.“党建+”模式激活服务企业新效能。2025年3月27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深入延安卷烟厂开展劳动仲裁法律普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企业筑牢防范劳动法律风险意识,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并开展基层党支部座谈交流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激发党员们在仲裁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裁审衔接工作取得新突破。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相关基层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11月19日,市人社局会同市中院、宝塔区人民法院、宝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裁审衔接座谈会,会议围绕市中院起草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指引(一)》等涉及裁审衔接的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裁审标准开展了研讨交流,同时,就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以典型案例抓手,推动裁审标准统一,促进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三、目前工作中存在问题;一是“互联网+调解”平台案件处理效率有待提高。后台工作人员有超时受理、办结现象,未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未在15日内办结。二是裁审衔接信息共享不足。仲裁办与法院的案件数据、证据材料难以实时互通,重复举证、重复审查现象普遍,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降低了纠纷化解效率。三是“前端化解”有待提高。多被动等待当事人申请仲裁,少主动对接企业、工会等主体开展劳动纠纷排查,难以及时发现和化解萌芽状态的劳资矛盾。部分街道社区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水平不够,群众信任度低,导致部分简单纠纷流入仲裁程序。四、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求县级仲裁机构办案系统达到100%全覆盖。确保季度、年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任务目标。二是全继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提高调解效能,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调解”案件处理工作,定期登陆平台,及时分配调解组织、调解员,确保时效内结案,群众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要求,我办将近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重点工作进行安排推进,要求全市各仲裁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仲裁办(员)服务(联系)企业志愿活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按时统计各县区“进园区”情况月报,督促各县区按期服务企业,加强源头治理,主动开展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完成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做好示范调解组织的自评、审核、评定等工作。一手抓培育选树,一手抓典型引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示范引领倍增效应,实现“打造一个,带动一域”。三是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劳动人事关系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处理工作布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切实抓好裁审衔接机制机制建设。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