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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27 08:27
单位名称 潼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全县粮油、成品粮以及应急物资的数量、质量完好,确保全县人民需要的时候拿的出。
住所 潼关县和平路南段
法定代表人 白媛
开办资金 1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潼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0.25万元 1113.7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5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由刘琳变更为白媛。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县级储备粮管理更加规范有序。2025年我中心结合我县储备粮管理实际,对现行储备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构建起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闭环,确保储备粮管理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同时,通过更新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测温杆,新增了翻粮机、环流熏蒸系统等设备,推动储备粮管理向机械化、精细化迈进。此外,依托粮库信息化系统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定期检查分析粮情,详细记录各项指标,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我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完好。(二)粮食市场监管更加精准有力。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对接,4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考试,执法队伍得到加强。二是夏粮、秋粮收购期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收购工作。并对县域内收购主体进行现场指导,规范其粮食检验设备运用及收购相关政策公示和执行。同时开展粮食市场“打白条”行为专项检查,对32家涉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每季度对全县涉粮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在政府网站公示县域内合法粮食收购主体,引导群众到正规场所售粮。通过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循环播放粮食收购政策,2025年我县粮食收购组织有序、农民售粮顺畅,未发生一起群众“卖粮难”,收购企业“打白条”事件。(三)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结合县域实际修订《潼关县粮食应急预案》更新完善粮食应急网点11个,实现镇(街)全覆盖。联合市管、消防等部门开展潼关县2025年粮食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县域粮食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申请科学储粮仓2000套全部发放到户,有效保障农户储粮安全。(四)粮食工作宣传方式更加多样。一是拓展宣传阵地,以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节点为契机,融合传统媒介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解读粮食购销与储备政策。二是面向种粮农民、用粮企业、基层群众等不同对象,通过现场宣讲、案例解读、资料发放等形式,增强各类主体尊法守法自觉。三是将法律法规要求融入日常监管与企业运营,强化承储企业主体责任。二、社会效益情况一是目前我县秦东镇中心粮库共储备小麦原粮713万斤,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在遇到突发问题时能确保我县常住人口一定时期口粮安全。二是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优质展会资源,组织我县粮食加工-特色企业先后参展沈阳全国粮食交易大会、杨凌农业高科技成果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平台。有效拓宽了我县肉夹馍产品的市场流通渠道,推动产业发展与市场优质资源实现精准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主存在问题:一是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人员配备不足。二是储备粮管理专业人员不足,管理水平仍需提升。采取措施:一是加强培训。主要学习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和储备粮管理知识,并进行讨论和考试,提升业务人员水平。二是组织干部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活动提升技能水平。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根据《潼关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任务。二、积极服务粮食产业发展,支持我县粮食深加工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加强产销衔接,助力粮食产业提质增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粮储力量。三、加大仓储体系建设,加大粮食市场检查力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