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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站(彬州市“三变”改革工作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25 14:51
单位名称 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站(彬州市“三变”改革工作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承担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建设、管理及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协助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事务性工作。参与“三变”改革工作事项研究、协调、调度;统计汇总“三变”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住所 彬州市姜嫄街20号
法定代表人 陈润丽
开办资金 402.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彬州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47万元 20.63万元
网上名称 彬州市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单位所做的工作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大力实施“百村提升行动”。按照主管局要求,制定印发《彬州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百村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指导镇村开展工作。二是强化集体经济带头人培训。为提升集体组织负责人依法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巡回各镇(街道)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共培训8期530余人,举办“三资”管理专题培训班3期600余人(次),组织镇办主要领导、部分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外出学习2次。三是规范集体经济发展体系。先后制定出台了彬州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彬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及激励保障等各个环节、各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2.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强化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二是积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三是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一是加强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利用下乡培训指导、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切实加强国家、省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二是强化经营主体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作用,及时组织辅导员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财务管理、提升技术水平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全部清零,“提升村”占总村数的100%,村集体经济提升收效良好。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经验和发展模式被市级刊物刊发。2.2025年,我站通过各种渠道共组织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宅基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分镇村组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培训10期800余人(次),通过培训、宣传对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村对“三资”监管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主管理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推广应用“陕农经”平台,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二是深化宣传教育与培训,提升镇村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五、2026年工作计划1.持续抓好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二是加强相关业务指导培训。三是宣传典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2.抓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农村土地政策宣传。二是持续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3.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是持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二是积极推广示范典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