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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11 15:58
单位名称 安康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提供保障服务。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评估实施,牵头国土空间修复技术支撑;协助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指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监督实施和社会资金投入生态修复事务性工作。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 赵喜梅
开办资金 3.4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9万元 3.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技术支撑作用。1.推进修复项目基本完成。严格按照省厅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聚焦项目进度、资金支付和绩效目标,高效推进生态修复项目。2022年度7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部完成终验;3个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中,2个已完成终验和资金支付,剩余1个完成初验正在审计,预计2026年3月份完成终验;2023年度省厅下达我市7个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4个已申请省厅终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组意见落实整改,3个项目已完成市级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组意见落实整改;同期巴山区域7个项目,5个完成终验,1个完成县级初验,1个完成主体工程并筹备县级初验。2.压实矿山修复治理责任。一是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60万元,组织开展全市持证矿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调查工作,剖析问题成因并制定下一步措施,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严格要求矿山企业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照方案落实年度治理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矿山283个,已编制方案265个,未编制24个(其中:拟关闭注销20个,正在编制4个),全市矿山已实现应编尽编。三是严格按照全市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矿山整治,参与全市40余家生产及在建矿山实地核查,现场交办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建立全市采矿权基础台账,针对全市110余家已关闭和拟退出矿山(2024年至今已关闭矿山94家),统计破坏面积、基金余额等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及矿山企业落实生态修复属地监管和主体责任。3.抓好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三十五项问题整改,涉及秦岭区域144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累计治理面积217.56公顷,超额完成193.74公顷的治理任务,涉及的1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针对国家审计署反馈的14家少计提基金、7家未计提基金矿山企业,均已按要求补全或举证;负责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及省厅交办的31件自然资源信访问题督导核查,其中:30件已办结销号、1件推进整改。(二)围绕中心任务,落实协调服务职能。1.强化验收核查。参与省、市组织的环保问题整改、尾矿库闭库、石煤矿关闭退出等各类验收核查活动40余次,重点围绕土地复垦、补栽植物、资料补证等核心内容出具验收意见。2.规范资质审查。配合省厅开展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6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2家地质勘查设计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即时反馈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后续跟踪复核确保整改落地。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5年,我单位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各项工作,共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18个生态修复项目终极验收(2022年度8个、2023年度9个、2024年度1个),累计治理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面积217.56公顷,有序推进秦岭及巴山区域相关生态修复任务,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260万元,用于全市持证矿山矿区生态环境综合调查,通过项目实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规范矿山基金计提管理,全面完成21件审计反馈基金计提相关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稳定动力。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全市多数矿山企业处于停产或长期停产状态,经济效益不佳,导致企业落实治理恢复任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治理资金投入有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推进缓慢。二是由于今年上半年遭遇极旱天气,导致部分新完工项目绿化草木枯死,严重影响项目治理效果。(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矿权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扎实开展修复治理工作。二是对部分已完工项目不定期开展现场核查,督促企业及时补栽枯死草木,持续提升修复项目治理效果。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凝共识抓推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加快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统筹推进全域一体化项目建设,全力做好2026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项工作。(二)抓治理提效能。加大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加快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督促矿山企业按照《方案》落实恢复治理任务,指导各县区做好年度治理计划审查验收工作;严格对标省厅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高质量谋划编制全域一体化项目申报材料,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支持。(三)促整改提实效。一是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6月底前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三十五号问题验收销号工作。二是针对审计反馈矿山基金提取、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摸清家底梳理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三是提高站位加强督导。依托全市“大起底、大清零”整治工作,把生态修复项目、矿山基金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责任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各县区生态修复工作责任落实,夯实矿山企业恢复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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