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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11 09:07
单位名称
安康市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涉案物品提供价格鉴证。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鉴定/认证/评估>涉案物品的价格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法定代表人
王伟明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价格认定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认定57件,办结57件,办结率100%,标的总金额201.7528万元;指导各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共办结各类价格认定案件219件,标的金额457.6万元。持续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连续三年实现认定结论“零差错、零延误、零复核”,结论采纳率100%,为司法公正与行政执法筑牢了坚实的价格支撑防线。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和经验提炼,报送的“关于被盗贵金属首饰的价格认定”案例入选《陕西省价格认定典型案例选编》,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价格认定工作标杆。(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助力社会稳定和谐。主动将价格争议调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充分发挥市级机构的示范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与安康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开展车损事故矛盾纠纷调解联动工作2次,高效化解交通领域价格争议。坚持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督促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全年共办理价格争议调解案件600余起,涉及金额300余万元。深度挖掘各县(市、区)在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中的创新做法与实践经验,形成《调解价格争议纠纷构建多元化解体系》调研报告,在《安康发展》刊发,为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报送的“治安案件引发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案例”入选《陕西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典型案例选编》,成为陕南地区唯一入选的市级认定机构典型案例,为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安康经验”。(三)夯实发展根基,推动支撑保障提质增效。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组织3名新上岗人员参加省级岗前培训,组织市、县两级机构人员参加国家级业务培训6期,在线调解实务培训9期,全方位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按照“业务上网、数据入库”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存量案件数字化、增量案件电子化”进程,全面提升我市价格认定工作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5年度,市价格认证中心办理的卷宗全部上传至全国价格认定业务综合平台,网上办案率达到100%,实现了业务办理全流程线上管控、高效流转。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年度,高效办结各类价格认定案件,标的金额201.7528万元,其中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2件(标的金额22.416万元)、刑事案件价格认定54件(标的金额174.8311万元)、行政案件价格认定1件(标的金额4.506万元)。通过精准、规范的价格认定,有力保障了刑事、纪检监察、行政案件的顺利办理,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筑牢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石。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中,将大量价格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畅通了群众维权渠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了专业、有力的价格服务支持。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价格认定业务拓展和案件办理的质效还需要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效率的优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展现工作成效,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受人员少、任务多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市、县两级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多以常规推进为主,主动创新工作模式、优化服务流程的能力不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提升空间。(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案件受理、实物查验、价格测算、结论出具等全流程工作环节,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办理质效;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多渠道展示工作成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二是重点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培训,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规范。积极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模式,丰富调解服务场景,不断提升调解效果和社会影响力,推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聚焦质量提升。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严把受理、实物查验、价格测算、结论出具等全流程关口。强化上下联动与指导监督,推动价格认定工作从“零复核”向“高标准、零差错”升级,持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聚焦调解扩面。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中的应用,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与培训,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交流研讨,完善与法院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调解服务向更多民生消费场景延伸,打造群众身边的专业调解品牌,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聚焦平台赋能。巩固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成果,持续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实现非涉密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更好发挥数字化平台对提升工作质效、强化风险管控的支撑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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