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市城乡居民保险费汇集、储存、基金管理、养老金发放、内控及稽核等工作。 | |
| 住所 | 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4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袁清 | |
| 开办资金 | 46.7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0.62万元 | 11.65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从业人数 13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全面巩固参保全覆盖。根据《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开展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惠民政策,全力推进符合条件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依托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参保人员建账、记账工作,定期统计分析运行情况。全市共为195.59万人建立了个人账户,入账率达99.58%。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实现应代尽代,有效发挥了社保兜底保障作用。(二)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强化村、镇、县“三级审批”制度,全面优化生存认证流程,按照“两提前、两统一”发放机制,确保为80.38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在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待遇,发放率持续保持100%,其中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8.75%。全市共严格审核风险预警业务13650笔、终止人员发放变更业务1299笔,有效维护基金的安全运行。(三)持续强化基金管理工作。完善基金预决算和结算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执行落实,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统计、汇总、审核月报、季报、年报等各类基金报表,确保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一本账”系统市级管理员和基金财务人员,按照“互斥”原则,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四)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咸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优化阶段重点任务》要求,开展了市级经办机构交叉检查。按季度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项目排查工作。及时核查了全市基金安全情况,未发现挤占、挪用社保基金。5月13日,会同市局基金监督科,与市财政局进行专门协调沟通,督促相关县区将配套资金缺口及时划拨到位;5月14日,针对兴平市城乡居保财政专户开设过多问题,专门赴兴平市经办中心进行实地督查,兴平市财政局按照规定于5月13日注销了一个城乡居保财政专户,确保了两个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五)突出业务经办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比对核实工作,持续开展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疑点数据筛查、核查工作。全国社保业务核查系统下发我市生存状态异常、跨省重复领取、服刑人员等疑点数据,共计7批186条,核查出问题数据13条,追回12人18.56万元。省人社厅下发我市为民办实事等疑点数据共计4批8114条,核查出问题数据178条,追回资金104.37万元。省社保局下发我市地方自查、服刑人员等疑点数据,共计4批4168条,核查出问题数据206条,追回203人58.71万元。(六)贯彻落实内部控制政策。及时转发了《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办法》(咸城乡养老发〔2025〕27号)、《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咸城乡养老发〔2025〕38号),市县两级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压实责任,健全机制,确保《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办法》、《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落实落细。(七)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社保基金违法典型案件风险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收看警示教育片,剖析案例,提高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以案促改,提升风险意识,树牢法纪意识,全面防控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八)不断提升经办便民服务水平。大力推行社保卡应用和“刷脸办”服务,扎实开展“互联网+城乡居保”经办服务模式,积极引导参保群众通过应用“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微信、支付宝服务平台办理各项业务206.86万人次。网上经办服务不断完善,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持续提高。二、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与成效(一)合规性:所有业务开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业务流程规范、无违法违规开展业务情况。(二)成效性:全年核心业务指标均圆满完成,参保覆盖持续巩固,全市参保人数达227.81万人,参保率超99%,筑牢社保兜底防线。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年三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最终统一至239元/月,位居全省中上水平。基金管理安全规范,通过开展交叉检查、疑点数据核查等工作,累计核查各类疑点数据1.25万条,追回违规资金181.64万元,未发生基金挤占、挪用及待遇错发、漏发情况。经办服务质效显著提升,推行“互联网+城乡居保”模式,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业务超206万人次,适老化服务与标准化网点建设持续推进,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大幅提高。三、存在的问题(一)参保缴费还存在薄弱环节。符合条件未参保人员多为流动性大、参保意识相对薄弱的中青年群体,动员参保难度较大。现有参保人员中选择较低缴费档次的比例仍较高,提高人均缴费水平难度较高。(二)个别县区资金配套不够及时。以前年度中央结算资金存在缺口,当年度预拨资金与实际支出仍有差距,由县级财政进行垫付,导致个别县区拨付不够及时。(三)基金追回缺乏有效手段。对于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违规基金追回还有困难。四、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整改提升:(一)聚焦参保缴费薄弱环节,筑牢全民参保根基。精准靶向宣传,通过短视频、线上直播、务工集中地专场宣讲等形式,重点解读“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政策及待遇提升成效,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手册、案例图解,提升参保意识。结合缴费档次调整政策,推出缴费档次与待遇预期关联测算服务,通过短信推送、APP弹窗提示等方式,向参保人员精准展示不同缴费档次的长期收益,引导现有参保人员逐步提高缴费档次,提升人均缴费水平。(二)破解资金配套难题,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每月与财政部门开展资金拨付专项对接,提前预判资金需求,提交资金拨付预警清单。将县区资金配套及时性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对资金拨付滞后的县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三)完善基金追回机制,守护基金安全完整。建多部门协同追缴体系:加强与公安、法院、民政、司法(监狱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建立违规领取信息互通机制,对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行为,联合开展追缴行动,形成追缴合力。进一步完善疑点数据筛查机制,扩大数据比对范围,增加与殡葬、户籍、服刑等信息的实时对接,实现违规领取行为早发现、早干预。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聚焦未参保、中青年和外出务工等重点人群,深化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早参保、长缴费、选高档”;全力配合落实待遇调整政策,及时做好业务系统申报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基层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强化人员培训,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网点,优化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环节, 完善服务清单,着力解决群众“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基层经办人员专业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政策解读和业务操作能力;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夯实基金财务管理。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申请落实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支付到位。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完善社保基金安全问责追究机制,严把基金收支关,跟踪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和基金运行情况,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基金,积极落实账务定期比对机制,严格执行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定期披露基金运行情况,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四)加强经办内控监管。深入学习贯彻《陕西省城乡居保经办实施细则》《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和部省市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和巩固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经办日常稽核检查,加大对县市区的检查指导,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做到各类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常态化开展预防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为鉴,以案促学,增强工作人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护基金安全。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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