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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2-04 15:22
单位名称 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化市场的繁荣健康提供保障。续传、贯彻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等管理等。
住所 眉县滨河新区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崔社强
开办资金 2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文化和旅游局(眉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36万元 7.3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统筹推进文化、广电、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领域执法监管,采取“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线上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经营单位监管全覆盖。全年累计出动执法员1700余人次,共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380余家次,重点核查证照公示、实名登记、服务内容合规等情况,现场整改不规范经营行为28起,及时纠正了部分经营单位的不良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苗头性问题,维护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二)专项整治见行见效。2025年以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次。1.开展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假期专项整治。假期是文旅市场消费高峰,重点检查娱乐场所、网吧、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超时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虚报瞒报票房等问题。2.联合县教体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预收费、监管资金、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专项整治。全年对全县校外艺术类培训进行专项整治检查8次。3.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针对文化市场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检查3次。4.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营业性演出票务领域、实景演出领域、小型演出等进行专项检查。5.开展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雇佣未成年人及有偿陪侍等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6.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深入电器维修店面、家电销售点、部分乡镇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查,现场排查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地面卫星设施,依法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9件。7.开展秦岭非法穿越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旅游股对沿山乡镇旅游民宿开展宣传检查。(三)聚焦安全底线,压实主体责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对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文化市场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应急装备、应急演练、安全制度建立等关键环节。全年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6项,指导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到实处。(四)“扫黄打非”工作。积极配合县宣传部开展全县文化市场2025年“扫黄打非”“护苗”“清源”等专项行动检查,对印刷企业、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宗教场所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场所经营资质、产品购销渠道、过程资料以及涉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盗版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有害出版物和“不健康”图书。以学校周边书店为重点,在开学季、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清查有害“口袋书”、儿童绘本、漫画书和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等书本。在日常巡查检查中加强对流动出版物摊点的检查监管。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现场没收卜卦类书籍15余册。(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开展旅游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对县域内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导游、旅游景区讲解员等开展专项培训,联合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对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宣传品、旅游包车、导服活动以及景区内旅游商店明码标价等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开展旅行社(服务网点)专项检查3次、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及规范经营检查7次,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纠纷4起,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六)开展文物巡查工作。做好日常文物巡查检查,全年开展日常巡查12余次,联合局文物股、文管所对县域内的国保级和省保、部分县保重点单位巡查检查7次;执法队日常巡查检查5次,重点以保护区消防安全、遗址内取土、违规建设等乱建乱象行为进行巡查整治,确保文物安全。(七)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日常检查、专项治理以及“3.15”、“4.26”知识产权日、“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举办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文旅市场各项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群众依法维权,营造了良好的文旅市场法治环境。(八)行政处罚案件及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审批、处罚等全流程,全年累计查办案件11件(一般程序5件,简易程序6件),其中影院1件,文物3件,文化市场7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起,文化旅游市场投诉8起,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起,投诉已及时处置办结,满意度100%,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1.全年以来全队人员积极学习,累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9余次,开展文化、旅游、出版、扫黄打非等各类线上培训3次。2.所有执法人员完成网络在线学习课程,网络平台学习全面达标,人均150分,达到以学促进、以学促用的目的。3.完成市支队交办的日常性工作和各项数据报表,完成执法数据上传和平台监管信息报送各项工作。4.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对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一户一档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了新平台的人员结构搭建工作。5.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执法队伍储备新力量。6.积极培养市级师资,全年向全市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授课4次,制作规范化课件3个。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5年,按照市文旅局、市执法支队及县局要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巡查频率、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出动检查人员170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0家(次),办理执法案件11起,其中影院1件,文物3件,文化市场7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0起,文化旅游市场投诉8起,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2起,投诉已及时处置办结,满意度100%,较好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力量不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范围广,涵盖文化、文物、旅游、版权等领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执法力量不足。2.执法专业性不够。当前文化市场新兴业态不断涌现,执法人员对新领域缺乏办案经验,在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难以有效应对,办理新型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将继续按照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全县文化市场综合监管水平,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平稳运行。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专业素养1.深化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实训+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新兴业态监管、文物保护、版权执法等领域专业培训,着力打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队伍。2.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廉等问题,树立公正廉洁、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二)精准监管发力,规范市场运行秩序1.深化重点领域整治,持续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严查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强化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新兴业态监管,针对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网络直播、线上旅游等新兴领域,制定监管指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3.强化重要节点监管,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制定专项监管方案,加密巡查频次,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市场安全稳定。(三)深化专项行动,筑牢安全发展底线1.持续推进“扫黄打非”专项斗争,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隐患,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全力提升行业安全防范能力。3.深化版权保护工作,开展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影视、图书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版权保护长效机制,助力创新型社会建设。(四)创新执法模式,提升综合治理效能1.推进科技赋能监管,升级执法装备,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网络监测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扩大线上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精准度与效率。2.完善协同执法机制,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3.优化服务型执法,持续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处理流程,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与满意度。(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构建多元化普法体系,通过线上新媒体平台、线下宣传活动、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2.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协会健全自律公约,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引导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