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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2-02 15:41
单位名称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法维护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承担市区不动产各项登记、发证、档案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田小龙
开办资金 1132.9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03.01万元 385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从业人数  5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围绕省厅、市局印发的2025年自然资源工作要点及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职责,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提升我市营商环境。通过现场巡查、视频监控及“好差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严肃处理作风问题,推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持续向好;全年处理各类信访咨询转办件939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认可度不断提升。开展居住权登记及地下停车位(库)登记业务;面对“保交楼、保交房”、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政治任务,支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党员带头加班加点,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有效措施,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为群众解决了“办证难”问题,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推动“党建+业务”创新,党员骨干带头探索办理“非公证继承”“带押过户”“交地即交证”,为多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保障“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安全稳定,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优化大厅环境、升级自助设备,群众体验感持续提升;常态化开展“五心服务”,发挥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全年开展志愿服务50次,收到锦旗13面;党建引领下的优质服务,成为中心荣获“咸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便民利民窗口”等荣誉的重要支撑。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一)职能工作取得效益。一是土地落宗、房屋落幢、权属审核工作:全年完成房屋落宗落幢291栋,建立楼盘表26249户,分户表16729户,为2556户房产完成权属审核工作。二是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发放工作:市本级全年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75622件,办理抵押登记28191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915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2468本。三是不动产档案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工作:全年完成纸质档案整理并运输上架91578件;线下配合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结果29329次。(二)重点工作取得效益。一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全面开展。通过咸阳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受理”平台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实现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全流程网办,满足群众“自助办、随时办”需求,实现了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服务模式变革。全年在线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18万次,业务咨询135次,办理各类业务650件。二是“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开展,市本级全年累计办理1007件。三是“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开展,市本级全年累计办理21件。四是全年办理“交地即交证”业务15宗,实现“交房即交证”项目13个。五是根据部、省相关要求,完成2025年度不动产登记全量数据一致性比对、导出及数据汇交工作。六是完成“一网通办”“税费同缴”商户申请工作,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税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全业务网办能力,实现不动产登记便捷高效。七是按照市局印发的《咸阳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及《咸阳市地下停车位(库)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试行)》,开展居住权登记及地下停车位(库)登记业务。八是积极参加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处理推进会,按处遗项目交办单要求,加快落实办理转移登记,市本级110个项目,全年办理转移登记8855件,累计为33940户群众办理产权证书。九是对照我市“保交房、保交楼”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对符合办理登记条件的项目,通过公众号、网站等方式公示公告,提升群众知晓率,开通绿色通道,为群众办理转移登记,全年累计办理“保交楼”转移登记1168套,“保交房”转移登记2129套,合计3297套。三、存在问题(一)学习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中心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内容还不够丰富,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作为窗口单位,平日多以自学为主,不能深层次理解政策精神实质,难以将理论思想转化为解决业务问题的实际能力。(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流程仍有待优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在服务态度、沟通能力和业务解答方面存在不足,对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反馈不够及时、有效,导致群众投诉时有发生。(三)政务信息宣传推广不够。存在信息传播依赖于政府官方网站或大厅展板等,未能充分利用报媒、社交媒体等多元化渠道,信息覆盖面狭窄,办事群众无法及时获取新政策、新举措信息,加之政策专业性强,群众往往难以充分理解四、整改措施(一)加强人员学习交流。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组织开展“咸阳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党建暨不动产登记业务学习培训班”,邀请专家或业务骨干,围绕政策法规、复杂案例及操作技巧深入讲解。二是外部考察与进修,选派干部及业务骨干,借鉴先进地市工作流程、管理模式和创新举措方面的成功经验,力求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服务质量上出实效。(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登记便利度。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建设,对试运行期间已实现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进行实时更新和监测,确保运行顺畅;二是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并以数据共享为依托,进一步实现税务、交易、水电气等业务网上联办,提高便民程度。(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加大线上业务宣传力度,依托局门户网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公众号及小程序等,增加不动产登记“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将办事群众及相关企业提出的高频问题整理分类,制定更加详细的办事指南,通过“智能咨询服务”,实现与办事群众及相关企业在线互动问答,有针对性解决服务对象的疑难。二是针对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定期制定处遗工作专项报道,对符合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业主在局门户网站及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三是对群众及企业常见登记类型及创新类登记业务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参加实地宣传活动及新闻媒体报道等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对企业之间转移登记,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即办即取”政策,最多跑一次。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促进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提高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二)持续创新与优化服务。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非公证继承”“居住权登记业务”及“地下停车位(库)不动产登记业务”等登记业务,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出台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流程进行,精简不必要的环节,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历史遗留问题常态化开展。对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主动对接社区、开发商和业主,通过“上门宣传动员服务”,讲清政策、消除顾虑,加快为群众办理转移登记。(四)持续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线上平台业务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对持续登记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可操作性;安排专人对“我要查询”“信息资讯”“服务指引”三大模块持续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更新,以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高频业务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总目标。(五)加快推广电子证照的应用。制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对接相关部门,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在抵押贷款、税费征缴、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户籍管理、教育入学、财产公证等各方面的社会化应用。通过对不动产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纸质材料提交。(六)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迁移、整合工作。按照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对接省厅技术服务公司,做好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分析、整理、迁移工作,完成我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接入省级统建平台系统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