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执行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进行宣传和培训;(二)制定农业执法规划;(三)承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饲料、动物防疫、渔业、农药、种子、肥料、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行政检查及违法案件查处。 | |
| 住所 | 咸阳市秦都区文林路口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22楼2204 | |
| 法定代表人 | 侯鹏 |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9.58万元 | 15.8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秦都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队在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业务登记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会议精神。在春耕备耕时节,结合“放心农资进乡村、打假护农保春耕”“禁渔期”等普法活动,在秦都发布《致全区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禁渔公告》等宣传信息,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全年累计农资普法宣传4次,悬挂横幅30条、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普法宣传用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在渭河沿岸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3次,渭河沿岸悬挂禁渔横幅20余条,张贴《禁渔公告》禁渔公告40张、发放向群众发放《禁渔须知》《渔业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2.加强农资检查,保障农业生产。将春季(秋季)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作为执法检查的重心,对全区涉农街办的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种植基地、农资生产者、农资经营者等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严打违法行为,紧盯农资“忽悠团”和网络销售乱象,打击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强化源头追溯,对农资违法行为“零容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120家次,出具责令整改通知单3份,进村摸排“农资忽悠团”7次,开展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32批次,检查结果均为合格。3.强化农产品质量,保障饮食安全。注重农产品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检查力度,检查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查看登记台账,是否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是否规范开局承诺达标合格证,严厉打击坚决使用禁限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6次,检查经营主体15家次,完成省级、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采样68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2起,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的源头安全。4.加强渔政执法,保护渔业生态。一是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对群众反映河南街、橡胶坝、曹家寨等区域经常出现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制定禁渔期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居民休闲垂钓监管执法。对“一人多竿”“一杆多钩”等非法垂钓行为,普法劝导为主。累计执法巡查45次,劝离违规垂钓者200余人,收缴违规垂钓渔具10把、非法捕鱼工具5套。5.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保障生态安全。联合公安秦都分局、市场局开展“清风行动2025”秦都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对盛林花卉市场和秦隆步行街花市开展执法检查3次,坚决遏制非法猎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活动;对辖区动物诊疗机构、水生动物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6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销售病猫病狗、未经许可注射疫苗以及无证经营、无证行医、乱开处方笺等违法行为。6月对野生动物保护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和摸排工作,联合区林业站、公安局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执法9次,出动30人次,救助野生鸟类59只,放飞鸟类百余只。6.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农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2次,检查种子企业、种子经营门店、农药经营门店11家,并在有效时限内公示检查结果,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的。二是联合秦都交警大队、区农机中心在“春耕备耕”“三夏”“秋播”时节,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4次,检查农机车辆百余辆,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三是联合自然资源局、街道办开展农村群众占地建房执法4次,及时拆除违规房屋。7.加强线索核查,维护群众权益。将“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贯穿工作始终。全年共接收办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电话投诉、信件举报等线索52条,目前已全部办结,反馈核查结果。8.规范涉企检查,提升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扫码入企”,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大力推行部门联合“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持续提升农业领域营商服务环境。9.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参加中省市农业执法业务培训3次、技能大赛1次,参训人员3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全市农业执法技能大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在省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1卷案卷先后被评为市级、省级2025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取得效益:一是安全保障效益显著。通过严格执法,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对耕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农机安全的监管执法,守护了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资源安全底线。二是产业发展效益提升。执法工作净化了农资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合法经营者与农民权益。结合精准普法,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作业,降低了违法风险与生产损失,为农业稳产增产和乡村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护航。三是法治环境效益优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如“以案释法”、送法下乡等,显著提升了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谁执法谁普法”的落实,促进了执法过程同时成为普法过程,推动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在农村逐步形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存在问题:一是渔政线索取证较难。非法捕捞多发于晚间和工作人员下班期间,由于逐级转办时效性,由接到线索安排出动执法人员到现场,很多违法行为不复存在,错过有利时机,非法捕鱼和违规垂钓行为随意性较大,强制行为容易导致人身安全潜在危险。二是网络销售农资乱象渐增。近年来辖区部分经营者利用网络平台销售红利,在拼多多、淘宝、抖音等平台销售一些品质良莠不齐的农资,给执法工作带来新挑战。三是职业打假频繁涌现。部分职业打假人逐渐从“维权”转向“谋利”,通过故意小量买入瑕疵商品以“打假”为名,采用威胁曝光、反复投诉等方式索取赔偿,不仅扰乱了商家的正常经营,也可能演变为变相敲诈,触碰法律与道德底线。四是部门协作机制不畅。在与市场监督、公安(食药、交通、森林)、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方面,还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协作不够紧密等问题,检打联动的执法合力未充分发挥。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科技装备应用,为执法配备高清摄像、无人机和夜视设备;同时拓宽举报渠道,落实表彰举报制度,发动群众成为“移动监控点”。二是开展经营户电商平台专项整治,建立农资线上经营者实名备案与产品溯源核查机制,并强化跨区域执法协查,实现“线上发现、线下溯源、精准打击”。三是坚持依法处理原则,细化投诉举报受理标准,对以牟利为目的、滥用权利的投诉依法不予支持,同时引导其通过规范渠道参与社会监督。四是推动建立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与线索移送流程,通过定期联席会商和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协同效能。五、下一年工作计划:(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开展“清单+分类式”排查;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检。(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抓好农业现代园区、种植基地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根据省市要求开展种植业、畜产品、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三)加大渔业渔政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非法网具捕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辖区水族馆、水产养殖基地的检查。(四)加强动卫执法检查。持续做好野生保护动物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辖区宠物医院、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五)加强畜牧业执法检查。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兽药、饲料生产饲料经营门店的执法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打春节前农村私屠滥宰行为。(六)加大农机安全执法检查。联合秦都交警大队、区农机中心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教育。(七)做好宅基地执法监管。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街办等部门联动,确保对乱占地建房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等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5年咸阳市农业综合执法技能比赛荣获团体二等奖;1卷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被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5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