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采集野生动物管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运输管理、野生动物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 | |
| 住所 | 彬州市北大街44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江峰 | |
| 开办资金 | 12.94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彬州市林业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1.41万元 | 20.6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彬州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9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单位因人事变动,法定代表人从徐建辉变更为孙江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开展业务活动1、持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坚持对全市河流湿地、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乡镇林区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查和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每周不少于两次。2、2025年2月份我站野生动植物保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被咸阳市林业局评为2024年度优秀单位。3、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第12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54个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张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各类宣传彩页累计2500余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品纸杯、抽纸等20000余份;在我市重点林区西庙头国有生态林场安装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10面;悬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标语3条、制作美篇3个、抖音2个,共出动车辆8台次,出动宣传人员32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舆论氛围,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取得实效。4、3月至4月开展了“清风行动2025”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活动。一是组织召开了彬州市2025年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暨“清风行动2025”会议;联席会议部署重点任务,压实属地责任,构建“打防结合、多方协同”的长效机制。彬州市融媒体中心于3月29日做了宣传报道;二是与乡镇(街道办)签订了《彬州市2025年野生动物保护目标责任书》;三是组织全体职工在我市范围内进镇、入村、走社区、进校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四是在重点林区、河道湿地区域等重点区域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巡查,累计巡查12次,累计出动人员车次(48人/12车次)。五是联合市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农家乐、酒店等餐饮单位62家,集贸市场、饮食市场6家。5、从6月18日至今持续开展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印发了《严厉打击乌类等野生动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乌类等野生动物专题会议落实情况督导方案》《补充通知》等文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区开展拉网式排查,累计检查市场11家、饭店313个、药店20个等、重点场所344次;联合乡镇开展“三清行动(清网、清夹、清套)”,巡查林区、河流、湿地、水库等重点区域28个,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636人次;配合公安发现处置线索13个,其中林业局行政处罚1起(无证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三有动物”案件),批评教育5个,宣传教育7个;鉴定鸟类200余只,群众主动上交“三有”鸟类2只(“三有动物”珠颈斑鸠),对不合规定的鸟类进行及时收容救护,共收容救护鸟类1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嘴相思鸟3只、国家保护“三有动物”黄喉鹀3只、金翅雀2只、八哥2只、蓝孔雀2只);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75万份;坚持常态化巡查监测制度,全市重点林区安装40台红外相机,逐步形成野生动物保护监测网络。6、进行野生动物救护23次29只,救护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1次1只;救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雕鸮9次9只;救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角鸮1次1只;救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1次1只;救护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艾鼬(黄鼠狼)1次1只;救护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狍2次2只;救护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花面狸1次1只;救护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亚洲狗獾1次1只;救护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白鹭1次1只;救护“三有动物”刺猬2次8只、普通夜鹰1次1只、灰头绿啄木鸟1次1只、池鹭1次1只。其中救护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腹锦鸡、雕鸮;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狍、亚洲狗獾、中白鹭彬州新闻媒体做了宣传报道。7、开展了野猪致害防控工作。制定了我市野猪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结合2024年野猪等致害物种防控和补偿项目,完成野猪等致害物种调查一次,开展致害宣传多次、制作自动化野猪诱捕笼2套,购买24万元野猪等野生动致害商业保险一份。8、按照项目要求逐步开展80万元2025年野生动物防控与补偿项目,已完成2025年130万元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调查和监测项目的初步预审工作。9、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业务知识及安全培训工作。一是由师雷平、孙江峰两位同志分别向林业系统全体职工讲解了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二是10月28日我站聘请周延老师,动物学博士,南京林业大学动物学系系主任为我市林业系统全体职工进行了更细致的培训;三是组织全体职工乡村(社区)开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共开展5次培训,400多名干部群众参与,大大提高了乡村(社区)干部群众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能力及意识。四是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科普知识进校园培训,彬州市融媒体中心9月26日做了宣传报道。10、完成了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彬州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项目及彬州市2026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麝等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及监测项目;彬州市2026年度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项目的申报工作。二、工作取得成效1、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培训、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品、摆放科普展板方式为主,向我市群众宣传普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最新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等知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切实提高了我市群众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严打的舆论氛围,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取得实效。2、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是我国全力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科学监测,积极妥善配合处置突发野生动物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情况,确保社会稳定发展。3、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受伤、受困、迷失方向的野生动物搭建“庇护所”,强化源头保护、斩断流通交易、堵住利用出口,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维护生态平衡发展。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是我国全力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4、全市开展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通过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坚持“打、防、管、控”并举,果断破获一批涉鸟类等野生动物案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全面加强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形成全社会爱鸟护鸟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存在的问题1、跨部门协作(如林业、财政、农业部门)合作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乡镇属地管理不严,难以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合力。2、彬州市市级财政野生动物保护列支经费少,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慢,导致野生动物保护项目推进慢,工作缺乏连续保证性。3、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积累少,需要加强培训。四、改进的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2、开展严打整治,坚决打击猎杀、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3、加强疫情监测,有效防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4、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2026年将在全市各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逐村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危险性的认识度和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对林业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2、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巡查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结合“清风行动”对我市全部林区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和野生动物密集区、栖息地进行重点巡查和监测。3、长期坚持开展“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风行动),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4、和公安局、市场局、交运局、农业局等相关单位联合执法,长期坚持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猎捕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做好工作对接和资料收集工作。5、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接,继续申请中省市项目支持增加项目的上报与包装。6、督促保险机构,尽快落实我市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和处理机制。7、持续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野猪危害对我市群众的粮食作物损失。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5年被彬州市林业局评为优秀单位称号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