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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泾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泾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22 15:21
单位名称
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泾阳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县域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临时性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住所
泾阳县县前街骆驼巷10号
法定代表人
关冬利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泾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5万元
3.0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中心在县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始终坚守“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聚焦“兜底线、救急难”核心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开展的业务(一)聚焦专项救助,传递民生温度1.“619”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围绕“织密救助网络,筑牢安全底线”主题开展了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6月19日在县泾干湖公园广场设置宣传点开展街面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救助政策、求助流程及救助热线,累计发放资料32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邀请爱心人士、志愿者走进站内参观,提升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2.“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针对高温天气,组建专项救助小组,对车站、商圈、桥梁涵洞等区域开展重点巡查,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矿泉水、防暑药品、食品等物资,累计救助58人次,发放物资40余件,确保户外受困人员安全度夏。3.“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提前储备棉衣、棉被、御寒食品等物资,坚持“多巡查、多服务、不漏一人”原则,联合公安、城管开展联合巡查,为街头受困人员提供临时安置、御寒物资救助,累计开展巡查18次,救助55人次。(二)强化精准帮扶,筑牢救助闭环1.返乡人员回访慰问:建立“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双轨机制,联合镇(街)民政部门、村(社)开展回访,为返乡人员送去米面油、衣物等生活物资,了解其住房、就业、家庭帮扶等情况,全年累计回访12人次。2.规范台账管理:健全四类核心台账,做到数据详实、动态更新:一是返乡人员回访台账,记录回访时间、对象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实现“一人一档”;二是街面巡查台账,详细登记巡查时间、路线、发现对象、救助方式等内容,全年累计记录巡查信息41条;三是安全检查台账,每周开展站内安全排查,登记消防设施、用电用气、食品卫生等隐患及整改情况,共排查整改隐患11处;四是公安交接台账,规范记录公安部门移交流浪乞讨人员的时间、地点、人员状态等信息,全年完成交接4人次,确保交接流程闭环。(三)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服务能力1.强化应急演练:聚焦站内安全防控,全年开展消防演练2次,模拟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器使用等场景,提升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防暴演练1次,联合公安民警指导应对突发冲突、人员管控等实战技能,筑牢站内安全防线。2.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内容涵盖救助政策法规、台账规范填写、寻亲服务技巧、应急处置流程等,累计参训23人次,通过理论学习与实操演练相结合,提升队伍专业服务水平。二、取得的成效累计救助222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19人次,站外救助3人次,肢体残疾17人次、智力残疾3人次、视力残疾4人次、疑似精神障碍5人次、医疗救治2人次、走失5人次、护送返乡5人次。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专用车辆老化严重:现有救助专用车辆2012年五菱宏光面包车一辆,已使用13年,车辆部件老化、故障频发,不仅维修成本高,且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满足日常救助、转运等工作需求。2.消防设施存在短板:站内未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消防器材老化、配置不足,消防标准不符合现行安全规范,无法有效应对火灾风险。以上问题已向上级部门提出整改申请。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深化专项救助行动,优化巡查路线,扩大偏远区域救助覆盖面;推进台账信息化建设,实现各类台账数据实时更新、高效查询;增加专业技能培训频次,邀请消防救援员、公安民警、医护人员开展专题授课,提升个性化服务和安全防护能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镇(街)民政的联动,提升救助效率。继续推进救助专用车辆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购置和配备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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