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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6-01-22 08:41
单位名称 礼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业务范围:负责受理申请案件的立案和案件调查,调解工作;负责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和文书送达工作。
住所 礼泉县规划九路
法定代表人 张帅
开办资金 17.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04万元 8.83万元
网上名称 礼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礼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机关领导的统筹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协同支持下,始终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和谐”工作理念,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导向,以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核心,聚焦案件质效提升、便民服务优化、多元解纷深化、数字赋能升级四大重点,扎实推进各项仲裁工作提质增效,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矛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彰显了仲裁为民的责任与担当。2025年工作总结一、聚焦主责主业,案件处置质效双优(一)案件办理规范高效严格落实案件审理流程标准化要求,细化立案、审理、裁决、归档等各环节操作规范,组建专业化仲裁员队伍,建立疑难案件研讨机制,定期开展案情研判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2025年,全年办结案件80起,案件审结率达100%。(二)案件质量管控严格积极响应咸阳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阅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阅机制,对照仲裁法规与办案规范,聚焦立案要件审查、程序正当性、文书规范性、结案时限合规性等核心要素,开展全流程案件质量自查自纠。参与全市市县联动交叉互评,通过,不断提升裁决文书说理充分性、法律条文援引精准度。二、深化服务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务实(一)服务流程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线上+线下”双轨立案模式,开通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捷通道,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实现线上立案、证据交换、文书送达等功能,全年线上办理案件12起,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针对农民工、小企业等特殊群体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决的“三优先”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问题。规范仲裁文书送达流程,对无法直接送达的案件依法采用网上公告送达方式,保障仲裁程序合法有序推进。(二)普法宣传精准发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化解劳资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核心,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印制《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页600余份,结合“法制宣传日”“春风行动”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仲裁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园区活动12场次。三、创新治理模式,多元解纷格局成型“一站式”化解体系构建见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资源整合、协同联动,构建“一站式”劳动争议化解体系。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仲裁员入驻县综治中心,赋能基层治理。建立闭环处理机制,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当场调解;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即时立案办理,适宜快速裁定的案件在综治中心内仲裁庭就地开庭审理,实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裁决”,推动劳动争议矛盾在基层高效化解。四、强化队伍建设,履职能力全面提升(一)政治建设筑牢根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届全会精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年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12次,组织专题学习会2次,参加县域专题法治培训6场,重点解读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提升仲裁队伍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二)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推行“微笑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举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注重青年仲裁员培养,安排年轻干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和政策调研,提升实战能力。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3次,制定防控措施15条,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仲裁权公正行使,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8.5%。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裁决审理衔接机制不够顺畅,与法院在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二是智慧仲裁平台应用深度不足,线上办案功能优化、企业及群众操作熟练度有待提升;三是基层调解力量薄弱,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不完善,调解员专业能力亟需加强;四是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后续跟踪服务不够到位,部分企业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原因:深入基层宣传力度小,为民普法强度不大;倾听劳动者诉求不够耐心,没有给来访人员营造舒心的仲裁环境;由于近年来疫情影响,仲裁员培训力度不够,只能通过自身学习,与兄弟单位交流少。三、2026年主要工作目标:2026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以问题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流程标准化体系,优化“快立、快审、快调、快裁”工作机制,深化案件质量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疑难案件研讨和业务交流。加强与法院的衔接,建立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提升争议化解权威性。(二)深化便民服务与普法宣传优化“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功能,扩大线上办案覆盖面,提升线上服务便捷度。持续开展“仲裁服务三进”活动,针对新业态用工、灵活就业等新型劳动关系,定制普法宣传内容,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源头化解矛盾能力。(三)巩固数字赋能改革成果持续优化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加强后续跟踪服务,设立专门咨询专线与专员,快速解答企业和劳动者在平台操作、合同签订中的疑问。扩大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范围,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业态企业全面覆盖,提升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四)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深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仲裁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仲裁队伍,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工作不到位、不细致、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仲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仲裁服务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仲裁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仲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专职仲裁人员不足。五、2026年主要工作目标计划及重点工作主要工作目标:2026年,县仲裁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业务学习。目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和执法工作都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储备,特别是仲裁工作更要掌握一系列劳动法和民法法律知识。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鼓励在编人员积极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鼓励其他人员进一步提升书记员、劳动监察协管员等岗位工作能力。二是落实工作机制。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落实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和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仲裁委员会聘任专兼职仲裁员等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做实基层调解。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做实镇(街道)12个调解中心和25机关事业单位、21个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源头预防和超前化解劳动争议的作用。做实“法院+仲裁”“司法+仲裁”“工会+仲裁”等多样化对接工作。积极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指导服务。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书面审查等工作,指导企业从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保、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等各方面,不断完善劳动用工手续,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不断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企业依法用工的正面引领作用。五是夯实治理欠薪。进一步完善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发挥治理欠薪综合协调作用和劳动监察执法与部门协作治欠薪治理作用。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衔接机制,有效推动人社领域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转移困难现象。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业务学习;二是落实工作机制;三是做实基层调解;四是强化指导服务;五是夯实治理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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