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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20 15:49
单位名称
甘泉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心全意维护弱势群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刑事案件辩护和代理;民事案件代理;公证法律援助;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及排查、分流、调处和化解全县各类民间纠纷工作。
住所
甘泉县城南迎宾路中段司法局二楼
法定代表人
孟维佳
开办资金
7.9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08万元
0.0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案件办理提质增量,权益保障落地见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刑事案件59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9份。案件办理聚焦刑事案件、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2、咨询服务全域覆盖,普法宣传深入人心整合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工作站、部门联络点三级服务平台,通过现场咨询、热线答疑等方式,全年接待群众咨询480余人次,解答劳动争议、赡养抚养、侵权赔偿等法律问题,结合“3·15”“12·4”等节点,联合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开展“法律援助伴您行法治护航暖人心”主题宣传月等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场,受众达5000余人次,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显著提升。3、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便民举措落地生根依托全县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标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中心+工作站”的服务网络。推行老年人、未成年人维权等重点案件“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申请流程,实现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指派。培养法律明白人369名,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村(社区)“最后一公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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