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县药品采购工作服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负责医疗机构药品款专户管理、差价补助资金核拨工作;负责配送企业备案考核及药款结算工作;负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店药品价格监测管理工作。 | |
| 住所 | 吴起县医保办公楼6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吕奋仁 | |
| 开办资金 | 28.9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吴起县医疗保障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7万元 | 1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吴起县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1、聚焦药品耗材使用,推进集采提质扩面。持续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始终坚持集采药品和非集采药品双线并行,并实行平台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网采率达到90%以上。紧扣省市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确保各批次集采工作有序推进,现执行集采药品采购使用21个批次、825个品规;人工关节接续等医用耗材19个批次。2025年,全县医疗机构采购药品(除麻醉药品)共4816.84万元,其中,非集采药品3590.90万元,集采药品1225.94万元,集采药品占比25.45%。医疗机构上缴药品款5324.62万元,累计欠款2407.11万元。向配送企业支付药款4910.47万元,其中,非集采药款3568.53万元,集采药款1341.94万元。拨付药品差价补助资金472.11万元。参加集采药品“三进”行动8家药店采购药品3.86万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1560.52万元,执行网采1231.78万元、网采率78.93%,其中集采医用耗材采购372.58万元、网采率100%。不断推动集采政策提质扩面,让患者切实享受到改革的政策红利。2、聚焦药品耗材采购管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全县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医疗机构召开药事委员会(院务会),研究各批次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科学合理报量,提高临床大夫使用集采药品耗材积极性。大力宣传集采药品耗材政策,发放集采药品目录宣传册,让广大群众清晰了解集采药品价格,提高认知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对全县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次、统计“双月”报表4次,及时掌握集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情况,对采购任务完成滞后的品种提出提醒和预警,确保集采药品医用耗材完成采购任务。严格落实“以镇代村”药品采购制度和配送企业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备案管理、账务核对、回款结算流程。2025年备案企业共15家,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规范配送企业管理,确保单次配送率和及时率达到95%以上,切实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3、聚焦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促进价格规范运行。医疗机构严格遵照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项目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今年累计执行新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6批次,认真组织维护新调整项目医保编码和限价收费标准。药采中心夯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督管理责任,编制印发了新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文件汇编,加强跟踪和督导检查,累计督导检查4次,确保医疗项目价格按照标准、时间节点执行到位。积极开展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管理工作,筛选市场销售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老百姓常用的50个品种进行了监测公告公示。大力宣传陕西医保(APP)药品比价功能使用,发放张贴宣传单800余份,使广大居民能了解掌握药品比价功能使用,便于择优择廉选择购买。医保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药品众数价格、“阴阳价格”监测处置、价格公示、集采药品“三进”管理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超众数限价销售问题12家药店,并立即整改到位,未发现药品“阴阳价格”销售现象,对16家药店部分药品销售价格偏高问题,联合组进行了集中约谈,建议承诺降低价格销售,要求零售药店本着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价相符、合理加价的原则,将药品价格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不断推进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规范合理运行。4、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县委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工作。巡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深入了解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要求,我中心照单全收,细化整改台账,落实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针对市巡察反馈药品标价和实际销售不符问题(静辛大药房销售黄葵胶囊标价和销售价不符),医保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核查,并立案处理。针对县委巡察组10月28日巡察反馈意见,将部分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未分配、村卫生室集采药品未配送到位、医疗服务价格督导检查不到位等9个问题立行立改。其余问题按照整改台账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和要求统筹推进,并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药采工作再上新台阶。5、聚焦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工作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出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和活动。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管理,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组织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培训4次,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二、社会经济效益1、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行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实施和零差率销售政策,集采药品医用耗材以量换价,降低药品价格,减少流通环节。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让政策的红利惠及广大居民患者,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医疗事业发展规律为遵循,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控制群众医药费用负担。3、开展医保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监测工作。通过常用药品价格公示、药品众数价格、价格偏高约谈等有效的方式,将药品价格控制在合理的区间内,使药品价格更趋于合理化,让老百姓能及时掌握药品价格,便于择优选择购买,保障老百姓买到良心药、放心药。三、存在的问题1、落实政策细节把控不够。部分医疗机构对集采政策理解不够深入,报量不够准确,导致采购序时任务完成滞后。医患对集采药品医用耗材仍存在顾虑,主动选择使用的积极性不高。2、监管信息化水平不够。国家实行药品医用耗材网上平台采购,区域内基础数据无法查询,针对集采药品历史用量、序时完成情况等数据未能及时掌握。3、配送企业管理责任不明确,存在部分药品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现象。配送企业由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医保部门备案结算执行原来药品“三统一”管理职责。特别是集采药品配送企业较多、配送品种单一量少,配送的积极性不高,监管难度大。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国家集采政策的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标语、价格公示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工作,使临床一线大夫提高认识,让患者能够认可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惠。对医疗机构集采报量的业务培训,在报量过程中按照需求报量、按照政策报量,使报量工作高效化、合理化。2、申请上级部门建立完善集采药品品种执行、报量审核、任务完成信息化监管模块,用数据赋能,提高监管水平。3、建议明确配送企业管理职责,整合集采药品配送企业,提高集采药品配送率和及时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深耕集采政策落地见效。推进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实施和集采药品“三进”行动,落实医疗机构执行集采政策主体责任,围绕部分医疗机构对国家集采政策不熟悉、非集采药品使用量过大、部分集采药品耗材报量不准确,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使用工作。针对采购周期内序时采购完成滞后和未完成采购任务等问题,及时开展反馈、提醒和约谈,不断推进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工作提质扩面。2、持续强化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严格遵照执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项目收费标准,积极落实执行新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加强跟踪和督导检查,确保价格调整按照标准、时间节点执行到位。加强药品风险品种众数价格限价和“阴阳价格”监测管理,落实监测公告公示制度,大力宣传陕西医保(APP)药品比价功能的使用,使广大居民及时掌握药品价格信息,便于择优择廉选择购买良心药、放心药。3、持续提升工作服务能力。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及时掌握存在问题和建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事管人。加强配送企业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药品配送率和及时率。加强医疗机构药品欠款的促缴工作,力争使药品欠款控制在库存金额150%以内的合理运行区间。持续秉持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补齐短板、提质增效,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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