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陇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来信来电来访办理,协助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了解掌握社会治理情况和社会稳定形势等工作;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 | |
| 住所 | 陇县关山大道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 |
| 法定代表人 | 宋有平 |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中共陇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44.32万元 | 39.59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在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综治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全县综治工作围绕“12345”工作思路,以推进平安陇县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为目标,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和水平,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全省“加强心理疏导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培训班”、全县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政法干部(干警)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等方式,确保学习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全年组织集体学习41次,开展研讨交流13次,持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党性之魂”。(二)增强政治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陇县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上,教育引导全体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有力有效。(三)培育法治思维。紧紧围绕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提升综治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能力,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于综治工作全过程,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都能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办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紧盯“五个规范化”要求,规范提升县级综治中心。坚持“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调解、全链条服务”,整合综治、诉讼服务、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信访服务、信息化服务、网格化管理服务等功能,实现“多中心合一”。设接待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3个功能区,配置矛盾纠纷线上调解平台、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设施,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住建7部门常驻;卫健、教体、退役军人等10个部门轮驻;妇联、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约驻,确定入驻人员23名。梳理接待受理事项30余项,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建立受理分流、研判预警、督办问责等工作制度机制9项,综治中心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二)紧盯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印发了《全县矛盾风险起底攻坚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机制,坚持运用周排查、月研判、季分析工作机制,重点落实对突出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劳动人事纠纷、涉法涉诉等矛盾纠纷行业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隐患,消除各类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充分发挥好17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吸纳调解能手、新乡贤、“五老”“三官一律”等中坚力量加入调解员队伍,最大程度实现矛盾纠纷掌握在一线、调处化解在一线。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613件,化解600件,化解率98.64%,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紧盯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调整更新“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组建两委干部、社区工作者、公安民警、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8500余人,积极参与治安巡逻、隐患排查、纠纷调解、平安建设宣传等工作,构建起了点面结合、覆盖全域的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开展各类治安隐患点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主动履职,全面整改,确保隐患全面消除。加强技防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装“小探头”128个,进一步提升“三无小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四)聚焦高效管理运行,优化城乡网格管理服务。坚持扁平化工作理念,进一步优化设置城乡网格,采取专兼结合的方式为每个网格落实1名专职网格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网格员,明确8类网格事项和网格员6大工作职责,精准高效服务群众。同时,不断健全优化网格激励机制,指导各镇制定网格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不断提高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全县共选聘一级网格员859个(其中专属网格员29个),二级网格员267个,实现网格高效运行。今年以来,举办全县平安建设网格员能力提升培训会2次,逐步走出了一条精准、简约、高效的网格化治理新路径。(五)聚焦“政法工作现代化”,加快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全省矛盾纠纷法治化信息平台建设应用,10月30日举办全县矛盾纠纷法治化信息管理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会,对各模块操作流程、数据录入规范等进行详细培训。对各镇及部门系统操作人员开展2轮次工作指导,截至目前,网格员利用“解纷宝”APP手机终端录入信息318条,各镇综治中心录入办理事件56条,部门流转办理事件29条,实现了数据县镇纵向贯通、县内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通,使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都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六)聚焦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深入开展以“六大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建设满意度提升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要求,组织各镇,政法各单位、城区4个社区开展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反邪教、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集中宣传活动28场次,举办“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72场次,开展访民情办实事大走访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为群众办实事191件,切实提升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为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平安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七)以弘扬社会正气为目标,有力开展见义勇为各项工作。各镇各部门深入开展见义勇为事迹宣传,积极宣扬见义勇为时代精神,在全社会掀起“讴歌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热潮。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公益募捐活动,全县上下积极响应,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共募集资金19.46万元,其中线上募集12.15万元,连续两年蝉联全市第一,共有近9000人次踊跃参与捐款,3名见义勇为英模荣登《正气耀三秦-陕西省见义勇为英模风采录》,3名“见义勇为好少年”、1名“见义勇为好保安”、1名“见义勇为好志愿者”、2名“见义勇为好卫士”被全市表彰奖励。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不足。基层治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部分网格管理精细化程度不足,专职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面对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化问题时,化解能力和应对技巧有待加强;兼职网格员激励机制虽已建立,但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优化,部分人员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同时,城乡网格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地区网格信息化设施覆盖和运用效率低于城区,数据录入及时性、准确性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1.持续优化网格管理,进一步细化城乡网格划分,均衡配置网格资源,加强农村地区网格信息化设施建设,提升“三无小区”技防、物防水平。2.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化平台操作等专题培训;完善网格激励机制,将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待遇保障挂钩,充分激发网格员工作热情。3.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壮大“红袖章”平安志愿者队伍力量,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提升治安巡逻、隐患排查、宣传引导等工作实效。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继续规范提升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对照中央和省市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1.健全跨部门联动调处机制,明确常驻、轮驻、约驻部门职责清单和响应时限,建立定期会商、联合研判制度,提升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2.加强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吸纳更多法律工作者、行业专家、技术骨干加入调解员队伍,重点强化涉企、涉土地、涉劳动等领域专业调解力量;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新型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二)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化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做好信息数据录入、动态信息更新、数据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预防等业务,全面提升全县综治信息化应用实战水平加强数据录入审核和动态管理,提升矛盾风险预判精准度;推动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矛盾纠纷化解格局。(三)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创新平安建设宣传方式,结合群众需求和时代特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度。(四)稳步推进见义勇为工作。加大见义勇为事迹宣传力度,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募捐渠道,鼓励更多群众参与见义勇为事业,营造崇尚正义、弘扬正气的社会氛围。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