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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1-16 15:59
单位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和基金保值;居民的参保登记、转保、退保、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核算;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八大员)工龄补助金发放等。
住所 黄陵县商业街人社局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李宇龙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26万元 11.25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主要开展业务活动如下:一、2025年开展的业务活动: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县2025年度应参保居民51769人,其中新增参保居民239人,参保率98%,待遇领取居民17887人,全年共计发放养老金4291.37万元,养老金及时、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到100%。(2)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我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到龄群众1936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全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55.52万元。(3)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工龄补助的发放工作。我县涉及教育、农业、文化、卫生、水利、林业、梅七县、双代员、国有企业等领域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共3966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1802人,全年共发放工龄补贴193.74万元。(4)强化管理,确保待遇认证科学性和准确性。使用手机APP自主认证17693人,自主认证率96.5%。做好丧葬补助的发放工作,全年我县符合丧葬费补贴发放条件的429批,发放丧葬补贴34.32万元。有效地防止了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二、带来的社会效益: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创建“红色社保服务品牌”、落实“五心”居保服务模式与打造业务精、能力强、服务热情高的居保经办队伍进行紧密结合,落实政策,全力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切身利益从而推进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工作质量,确保全县60岁以上的居民养老金按时发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城乡居保工作村级代办业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村级代办人员承担着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待遇申报、保费收缴和月审年检工作。基础性工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经办工作的总体质量,建议给村级代办员一定的工作补助,并配备一定的办公设施,加强管理,以便夯实基础性工作。2.由于城乡居民保障水平低,45周岁以下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建议适当提高奖励补贴标准。3.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四、2025年度工作安排:多措并举,确保参保扩面提质增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政策宣传,采取灵活的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范围,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的养老意识。(二)转变思路,引导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积极动员参保群众提高缴费档次,努力提高致富能手为突破口,发挥好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参保群众选择更高档次缴费,促进高档次缴费人群比例稳步上升。(三)常抓不懈,建立数据治理常态化机制。将数据治理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千方百计核实、清洗封存数据和零账户数据,持续开展待遇暂停人员核查处理工作,减少这三类数据存量。(四)持之以恒,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在严格按照经办程序办理各项业务的基础上,为参保群众提供暖心、贴心、细心、耐心的经办服务。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为民服务能力,确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强,政策一口清,避免出现错办、漏办所等问题。(五)多方合力,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畅通数据共享渠道,确保各项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