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陇县河务工作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主要负责城区河道堤防、拦河坝工程管理,防洪、兴利、水情调度运行、绿化及综合治理管理等。 | |
| 住所 | 宝鸡市陇县莲池巷11-1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闫鹏康 | |
| 开办资金 | 45.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陇县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1.16万元 | 47.78万元 | |
| 网上名称 | 陇县河务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以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为载体,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1.强化计划用水管控。依据县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行业用水定额,结合用水户年度用水情况,年初以文件形式下达用水计划,督促取用水户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严禁超许可、超计划取水行为,规范用水统计工作。2.抓落实,聚焦“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各级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集中攻坚问题整治,对标施治,强化监管,依法依规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进“举一反三”,问题动态清零。推进全县28户洗车行的摸排整改。目前22户使用自来水,2户取消了洗车业务,3户接入自来水,1户自来水覆盖范围外的正在办理取水许可证手续。对全县35座鱼塘违规取水问题分类整治。9月12日召开全县鱼塘取用水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推进会,现场下发《督办函》,督促各业主尽快办理取水许可。开展加油站等行业整治,封停2户加油站自备井,督促3户加油站、2处收费站及高速服务区加快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扎实开展全县取用水户摸排整改。9月19日召开全县取用水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推进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水资源管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落实,依据《陇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以“一单两库一细则”为基础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依托宝鸡市“一网通管”云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联合陇县税务局共4名执法人员对10家企业实施同一目标多事项检查,检查结果已按规定进行公示。进一步落实镇村巡查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督促问题整改。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积极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合法取用水,对违法取用水行为坚决查处,同时使用无人机等新手段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形式,做好水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人人爱水、惜水、护浓厚氛围。(二)、多举措,铸就节水典范。一方面严格标准,完成2024年节水单位创建县级验收工作。通过扎实细致的日常工作,我县节水单元创建工作在4月16市环保督查室检查中被确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亮点,按照检查组要求及时梳理整理相关资料及汇送县环保局。另一方面实地调查,完成黄河流域高耗水行业强制用水定额核查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黄河流域高耗水行业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陕节水函〔2025]36号)及《关于征求钢铁、高校等14项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节水办对城区所有高耗水行业进行了拉网式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名录,对高耗水服务业节约用水情况进行检查,了解节水器具安装情况、计量设施安装情况、管网跑冒滴漏及节水宣传等情况,督促其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制度,告知高耗水行业安装分级计量设施,发放《陕西省黄河流域强制性用水定额实施办法》及《节约用水条例》相关法律责任宣传手册。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高耗水行业洗车场所、洗浴场所及综合服务场所采取上门督促、收集数据、指导填报的形式完成用水情况统计表,进行水效对标,按期上报市节水办。(三)、以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出重拳、严打击,维护河湖安澜。1.加强汛期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汛期来临前,按照县水利局统一安排对全县河道采取拉网式巡查检查,对影响河道行洪畅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在城区河道新增防溺水警示牌31面、橡胶坝全年安全蓄水80余天。动用机械25台次清理覆平,共清理阻水物18处230立方米,清理河道垃圾15处1120立方米,拆除越堤路6处。利用县电视台和新闻网络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汛期安全,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给全县中小学生发放防溺水安全警示卡4.4万张,并在沿河村组及人员集中地张贴安全宣传标语。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做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河建设项目工作,依法对陇县东风镇、八渡镇堤防治理项目、陇县交通局水毁抢修项目等涉河建设项目督促办理了相关手续,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责任。3.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在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的同时,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水域、跨县区交界水域开展不定期巡查,河道全年利用人工和无人机结合巡查共280余次,节假日和夜间巡查检查35次。2025年开展了黄河流域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河道巡查检查现场处罚4起,立案5起,移交公安机关4起,共处罚2.85万元,已全部缴纳到财政专户。有力的震慑了非法采砂人员,维护了良好的河道水事秩序。4.积极配合县、镇河长办对河道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违法采砂行为严厉惩处。违法采砂案件逐步减少,人们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正在逐渐形成。在信息时代群众对破坏水生态保护和违法砂石资源管理关注度提高,群众发现有破坏水生态和违法采砂行为随时投诉。全年处置信访投诉10余起,群众满意度高。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通过2024年各创建单位的不懈努力,在县节水办的定期检查和精心指导下,创建工作顺利完成。3月27日,县节水办并与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成验收工作组,对2024年安排进行节水单位创建的单位和小区进行了考评验收,经现场检查、综合评分,命名陇县城关镇麦枣峪小学、陇县河北中心卫生院、陇县玫瑰园小区等10个创建单位(小区)为2024年节水型单位(小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能力亟待提升,执法队伍规模较小,专业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巡查监管需求。同时,执法装备配备落后,缺乏先进的监测、取证设备,导致对隐蔽性、流动性强的涉水违法行为反应迟缓,案件查处效率不高,执法威慑力不足;2.协同机制尚不完善,水资源管理与河道执法工作涉及水利、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但部门间尚未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平台,数据互通不及时,存在信息壁垒。此外,联合执法机制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各部门职责边界模糊,协调联动效率较低,难以形成执法监管合力;3.节水推进任重道远,节水宣传工作覆盖面有限,宣传形式较为传统,对新兴媒体利用不足,难以触达广大基层群众。部分群众节水意识薄弱,对节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日常生活和生产中浪费水资源现象仍时有发生。同时,节水技术推广渠道不畅,企业和居民对高效节水技术和设备了解较少,应用普及程度较低,制约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二)改进措施1、组织职工加强理论学习,改变学习氛围。利用夜学等学习活动,组织职工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改变学习氛围。2、加强联动机制执法力度,遇到执法中的跨区域问题,积极联系各镇各部门,做好执法工作。四、2026年工作计划1.继续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和水资源税征收要求,切实做到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全面节约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严格取用水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超计划取水等违法行为。3.持续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回头看”,对县域河道非法采砂高发区域进行常态化蹲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