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子洲县> 子洲县文物保护所

子洲县文物保护所

发布时间: 2026-01-14 10:39
单位名称 子洲县文物保护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文物流畅、保持可移文物、文物流通管理、文物鉴定管理、文物出境机构业务指导、文物市场信息服务等。
住所 子洲县双湖峪镇峨峁峪村文化大楼
法定代表人 常剑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文体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万元 18.7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文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文保所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加强党建和业务学习,促进工作。文保所组织全体职工加强党建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党的纪律和法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文化精髓等党史知识;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决策部署等;学习了党的组织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和方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文物保护知识等。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文物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除进行密集宣传外,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解答等形式,开展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使人们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不仅仅是文物部门的职责,更需要全县人民共同参与、共同保护,从而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好历史遗留的文化资源。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物质文化遗产日等宣传,子洲县文物保护所全体职工在中心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以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文物法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为内容,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及手提袋,并现场提供文物咨询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树立了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达到了文物安全防范和群防群治的目的。(三)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常态化巡查: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机制,全年对县域内省级文保单位及县级不可移动文物点开展巡查共计120余次,覆盖文物点86处,及时排查出文物建筑渗漏、周边环境破坏等安全隐患15处,均已建立整改台账并完成整改。安防设施升级:为3处偏远野外文物点加装智能监控摄像头8个,对5处古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补充灭火器、消防沙箱等设备30余套,提升文物技防、人防水平。(四)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与保护。县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做好申报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前期工作。(五)目连寺文物修缮工程。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完成子洲县目连寺文物修缮项目(县级文保单位)的施工监管,工程于2025年9月竣工,有效修复了建筑本体损坏问题,保障文物结构安全。(六)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配合做好子洲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成立了子洲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子洲县召开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部署启动会;顺利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七)博物馆接待工作。接待了国家、省、市、县领导前来参观,多次接待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干部群众和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等学校的全体师生,特别在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进行了接待。我馆与校外活动中心联合开展了3次“春日勤学早”研学实践活动,开展了手工制作、小小讲解员、画描文物等活动。我馆与团县委、文明办联合开展了3次“红领巾课堂”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共累计吸引20,000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八)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力度。根据市文物广电局《榆林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县文旅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子洲县文物系统安全生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全县文物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我县文物消防能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强化督促指导,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确保我县文物安全。(九)扶贫工作。根据县委扶贫工作精神,文保所全体职工帮扶苗家坪镇马兴庄村。每周星期六、星期日全体职工进村入户进行了调查了解,填写记录,并给帮扶贫困户干一件实事,得到村民好评。总之,一年来,我所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于各项工作中,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社会经济效益:(一)文物展馆免费开放。累计参观20,000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二)加大火灾隐患整治暨消防能力提升力度,消防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三)文物宣传工作,文物保护意识得到了有效提升。(四)文物保护安全工作,确保了文物安全。(五)在扶贫工作中,进行了扶贫救济工作,得到社会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当前文物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对野外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有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及早修缮或维修,由于经费的不足,不能及时修缮而致损坏严重。二是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整改措施:(一)加大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除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集中开展宣传外,常态化推进文物普法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浓厚的文物保护社会氛围,让全县群众认识到文物保护并非仅为文物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携手守护,进而凝聚起全民保护文物的共识,共同守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二)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力度。一是每年安排一定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用于重点文保单位的维修保护,安排群众文保员补助经费及奖金。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我县文物修复、文物普查、文物发掘等项目的扶持。三是着力规范资金管理。在年初预算的编制中,对纳入预算的文物保护项目以及向上争取的项目,都要先进行评审论证;在资金拨付上,坚持按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拨付资金,并对拨出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坚持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文保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三)明确责任,确保文物安全。在当前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要遵循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须依法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执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促进我单位的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计划如下:(一)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二)为了保护全县田野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程,我们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工作;(三)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开展田野文物安全专项巡查。对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文物安全巡查,与文物保护单位签订年度安全协议书和消防安全协议,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四)博物馆接待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干部群众前来参观。根据市文件精神,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学校师生前来参观;(五)申报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子洲县电市镇石垛坪村新石器石城遗址“四有”材料,拟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六)做好第九批县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七)确保馆藏文物和展馆的安全。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确保展馆和文物安全;(八)文物宣传工作,进乡镇、村庄、大型庙会等,在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进行文物宣传。(九)继续开展扶贫工作。根据县委扶贫工作指示精神,填写贫困户家庭扶贫计划,并且全体职工不定期进村入户走访,及时了解贫困户需求,认真填写扶贫记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