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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发布时间: 2026-01-12 10:53
单位名称 长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据《计量法》规定,负责建立本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组织量值传递;组织开展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和其它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工作.对全县范围内在用衡器、燃油加油机、血压计、压力表等计量器具按周期进行强制检定,开展相关技术服务;
住所 长武县城西街
法定代表人 任录平
开办资金 13.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长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1万元 10.81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2025年,我单位依据章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无违法问题和记录。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1.完成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对全县范围内在用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了周期检定,共对全县各市场、门店、摊点,各超市、医院、乡镇卫生院、诊所、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单位的衡器、加油机、压力表、血压计等各类计量器具8项11种1098台(件)进行检定,合格率达99.4%。2.开展市场计量器具专项大检查。在春节、二月二古会、端午节、五一、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市场计量器具专项大检查,对4个集贸市场的摊点、门店,4家超市、14个加油站、2个加气站使用的计量器具698台(件)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检查,现场责令整改6户,保障了节日市场的公平、公正,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3.在“5.20”世界计量日”开展实验室开放和计量宣传活动。在5.20来临之际,我们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由检测检验所安排计量检测人员3人,从5月1日开始,每周星期一面向社会开放实验室,邀请企业、个体门店、加油站等单位的代表共计23人,参观压力表和衡器检测室,使大家对计量检测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在“5.20”当天,我们在县城百司小广场设立宣传点,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讲解计量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共同维护市场计量秩序。这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25份。4.持续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活动.在春节、“古二月二物资交流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5.20世界计量日”、国庆等重大节日和宣传日,采取“进社区”、“进集贸市场”等方式,在县城南街广场、百司小广场、怡和社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宣传点,为市场上的群众称重手机,并加贴称重标签,使手机变为广大消费者随身佩带的“砝码”,随时随地监督市场上电子秤的准确度;广大群众如发现不合格的电子秤,就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方便群众在购物时不受不法商贩的侵害,进一步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活动开展以来,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惠民生”计量技防服务宣传活动13场次,称重手机2187台,加贴标签2187部,极大的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了市场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准确、合格,真正践行了“为民办实事”的理念。5.在夏粮收购和秋收季节开展涉粮计量器具检查、检定,确保计量器具合格。在6月份,我们对各乡镇粮食收购网点和面粉加工点在用计量器具23台统一进行检查、检定,使在用的计量器具全部合格、准确,不损害群众的利益。在秋粮丰收的季节,我们对玉米收购网点收购用的各种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检定,共计检定计量器具9台,保证了秋粮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权益。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通过全年开展计量器具检定8项11种1098台(件),对于维护市场计量秩序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通过开展市场计量检查,检查计量器具698台件,进一步净化了市场计量环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3.通过“手机变砝码”活动的开展,真正践行了“为民办实事”的理念,提高了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存在问题:1.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2.计量检定人员的接续出现问题,人员老龄化严重。(二)改进措施:1.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检定业务能力。2.继续实行以老代新,将检定技术传授、延续下去。下一步工作思路:1.继续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继续开展为民服务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陕)法计(2021)610110800号,发证机关: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期至:2026年7月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