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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6-01-06 16:55
单位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文物流通,保护可移动文物。开展文物研究,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流通管理。文物管理研究与培训。
住所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石慧红
开办资金 310.5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10.52万元 254.04万元
网上名称 杨陵区文物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5年对开办资金进行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杨陵区的文物工作紧紧围绕文物安全保护这一中心,强化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合理利用文物资源优势,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水平,使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安全有序。一、强化文物保护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田野文物在文管干部不定期巡查和文保员每周检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迅速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防措施,确保每一处文保单位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一是遗址保护与生态治理工作。在古邰国遗址核心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草皮种植,科学构建植被防护屏障,有效遏制遗址区水土流失与风化现象。同时设立“禁止乱倒垃圾”“禁止乱挖乱取土”等警示牌12处,联合执法部门整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6起,清理垃圾20余吨,恢复遗址周边历史环境风貌。二是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督查,对全区18处文保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反馈整改问题8项,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是完成重点遗址环境卫生整治。对泰陵、唐相国墓、马超岭遗址、唐王洞遗址及川云关城楼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清理垃圾与杂草达35吨,整治卫生死角35处,疏通排水设施8处,并增设消防器材15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本体及环境安全。四是组织文物安全培训2次,修订《田野文物应急预案》《文物库房应急预案》,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次,整改问题隐患7项,上半年安全事故零发生。二、全方位进行文物法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和普及文物法规,确保信息覆盖广泛,深入人心,让公众从不同层面和视角全面了解和掌握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文物保护法规、保护工作动态等内容,发布文物保护信息,以此提升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在“四普”实地调查过程中,普查队秉持边普查、边普法、边宣传的原则,促使文物遗迹周边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在“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农高会农耕文化主题展”等展览展示活动期间,开展3场文物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与重视。四是印制修订的《文物法》,送给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负责同志。通过这种方式,让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深入地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及相关法规要求,从而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到文物保护的因素。同时,还积极与各单位沟通交流,就文物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进行详细解读,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负责同志能够准确把握文物法规的精神实质,为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三、加强库房文物管理与保护,确保文物安全无虞一是持续优化文物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以及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不间断,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并详细记录值班及交接情况,加大人防力度。二是在进行馆藏文物周期性清点核查的过程中,我们对12大类共计2751组件(套)文物进行了细致的逐一核对,成功修正了10处信息误差。通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我们同步更新了文物的电子档案和纸质台账,确保了账物相符率达到100%,为文物的精准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三是新增文物高清影像采集150件,补充完善文物来源、历史背景等专项档案150份,实现“一物一档”精细化管理。四是开展馆藏文物病害专项排查,发现亟需修复铁器、陶器等脆弱文物8件。五是加强库房设施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定期进行防霉变、防虫蛀工作,并对报警摄像系统和消防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确保一旦发现隐患能够及时整改,全面保障库房文物的安全保管。四、筑牢文物保护基础,提升保护效能一是系统梳理辖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完成《2024年度杨凌文物年鉴》编纂工作,全面记录文物普查、保护修复、管理利用等动态信息,为区域文化遗产研究提供权威资料。二是文保单位界桩树立工作。完成杜家坡遗址保护范围界桩设立工作,按文保单位标准精准埋设界桩,明确四至边界并公示保护要求,杜绝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行为。四是完成唐相国简介碑文的设计与制作,以及清碑保护罩的制作,提升了唐相国墓的整体风貌。五、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彻底摸清文物资源底数根据省文物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2024年工作基础上,现已全面完成实地调查任务。对辖区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所有文物点进行了实地复核,重点核实保存现状、地理坐标、环境变化等信息,更新数据条目600余条,修正误差点位68处,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完成新线索与新发现的实地调查。结合群众反馈、文献研究及遥感技术,我们系统开展了新线索实地调查工作,累计完成30处新线索的实地调查,确认新发现文物点6处(其中古遗址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1处),覆盖全区1个镇、2个街道和6个行政村,进一步丰富了区域文化遗产资源。三是高标准完成资料数据规范化整理工作。对实地采集的影像、测绘、文本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电子档案300余份、纸质档案40册,同步建立“一档一码”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可追溯、可共享。四是依据文物数据标准,完成全部普查信息的标准化录入与交叉校验,确保数据库内容完整率达100%,为后续文物认定、保护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截至目前,我区经专家认定新增一处文物点——杨凌烈士陵园。在我区文物普查中,所有文物点的70%已通过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审核。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全方位强化文物安全保障工作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秉持依法行政原则,通过签署安全责任书、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与评估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落实。在基本建设进程中,我们始终恪守文物“安全第一”的保护准则,积极主动地配合基本建设单位做好地下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构建联合打击文物犯罪的工作机制,有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行为。在文物行政审批和监管方面:一是规范行政审批与前置保护。进一步优化文物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梳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大力推行“文物保护前置评估”机制,主动与建设、交通等部门对接,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二是针对交通局2025年农村危桥改造项目,完成3处桥梁点位的文物安全评估工作,提出3项文物保护意见并将其纳入施工方案,切实避免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遭受破坏。三是完成五泉镇夹道村、揉谷镇陵东村宅基地使用文物审批工作;四是配合区民政局开展殡葬规划专项论证,划定3处文物保护控制区,明确规划红线内禁止建设,确保殡葬设施布局与文物保护要求无冲突;五是配合土地局开展城市空间规划专项讨论,明确提出文物红线范围,清晰界定城市空间规划中文物保护区域的边界,确保城市规划与文物保护相互协调,杜绝因规划不当而导致的文物破坏现象。六是强化文物行政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定期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建设工地开展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执法巡查30次,及时发现并制止5起潜在的文物破坏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有效维护了文物安全。二是重大项目工程与文物安全共管。在交通、水利等领域构建“文物安全评估+动态监测”的协作模式,针对农村危桥改造、市政管网铺设等项目,联合开展现场踏勘8次,提出12条文物防护措施,实现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双轨并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文物法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知晓率。进一步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提高群众的文保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的自觉性。二、全力推进杨陵博物馆建设。三、加大巡查力度、规范执法,特别对文物保护范围的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整治,确保文物工作安全平稳。四、继续推进文物安全防控体系,将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注重事前防范,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五、加强文物库房安全防范工作,改造更新库房安技防设施。六、与公安机关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重点防范盗掘、破坏文物及倒卖文物的犯罪行为。七、加强文保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相对安全。八、稳步推进全国文物“四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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