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淳化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相关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信息咨询;搜集、整理县域内宗教信仰场所、信教群众、民族企业及清真食品企业等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和预警,为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 | |
住所 | 淳化县民政局北广场 | |
法定代表人 | 王媛 | |
开办资金 | 3.4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淳化县委统战部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4万元 | 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我县宗教工作基本情况淳化县辖7镇1办128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面积983.8平方公里,总人口18.95万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革命老区县,也是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位于三秦之腹、泾水之阳,属于渭北旱塬沟壑区。(一)全县共有宗教活动固定场所8处(其中佛教3处、道教2处、天主教2处、基督教1处),分别地处我县官庄镇道教九天玄女宫、佛教昌隆金刚道场、佛教龙盘寺,润镇道教圣贤宫,城关街道办枣坪基督教堂,石桥镇谋庄村的地母庄村天主教堂和孟庄村天主教堂,方里镇佛教蛟龙寺。(二)全县有宗教教职人员33人(其中佛教昌隆金刚道场2人、龙盘寺3人、蛟龙寺2人;道教圣贤宫4人;淳化县基督教堂及其堂、点22人)。(三)全县信教群众共计1719人,其中:佛教信教群众63人;道教信教群众27人;基督教信教群众1517人;天主教信教群众112人。(四)全县有宗教协会组织2个,分别是淳化县基督教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4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总计7人);淳化县佛教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总计8人)。(五)全县民间信仰场所52处,其中:官庄镇6处;十里塬镇9处;润镇7处;车坞镇2处;铁王镇14处;石桥镇3处;方里镇9处;城关街道2处。二、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着眼“从严”,夯实场所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态化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查,围绕宗教场所消防、防汛备汛、房屋安全,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创新工作方法,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跟踪督查销号制度。同时,先后召开了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县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议,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宗教场所常态化自查自学制度,开展每日常规安全自查、每月安全专题学习、每季度无脚本演练、每半年安全工作总结,构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安全工作闭环。(二)立足“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基层组织神经末梢作用,进一步压实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三级安全责任网,配强“领导力量+民宗力量+网格力量”,定期分析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列出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安全工作月报制度,每月由镇办统战委员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县民宗局,第一时间向场所发出整改通知,逐条列出安全隐患、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建立送学送教上门制度,召开了宗教领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宗教场所“四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对全县8个宗教场所定期更换国旗,组织8个宗教场所扎实开展了“爱国主义周”。邀请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宗教二处处长就新时代宗教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题讲座,向宗教场所发放宗教书籍,进一步增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三)紧扣“科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民宗局建立了分片包抓场所制度,由民宗局工作人员分片包抓属地及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落实点对点政策传达、一对一任务交办、面对面业务指导、硬碰硬巡查督效、实打实管理闭环等五项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分头联系部门制度,由民宗局工作人员分头联系应急、公安、消防、住建、供电等部门,定期收集、传达各部门安全文件制度和学习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协作联动会议;加大打处力度,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坚决抵制和防范各种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拉网式排查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取缔私设聚会点一处,深入开展了宗教界“崇俭戒奢”和佛道教商业化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深刻吸取南京玄奘寺供奉南京大屠杀战犯牌位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县8个宗教场所和52个民间信仰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确保了宗教和顺。三、2023年宗教工作安排以贯彻落实全市统战工作“九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为切入点,深入实施宗教治理提升工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着力在细节上做文章,在细微处下功夫,学深悟透《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方向标”、架起“高压线”,全面提升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能力;要严格落实“六个管好”要求,持续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在宗教场所开辟独立空间,设立“爱党爱国教育室”,落实“双月学习”制度,不断增进宗教界“五个认同”;要持续巩固宗教界“崇俭戒奢”和佛道教商业化治理活动成果,继续加大排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力度,适时组织镇办统战委员、宗教活动场所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佛教协会、宗教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他们的能力知识理论水平,确保宗教领域和顺稳定;要持续对宗教场所内的消防设施、汛期安全、房屋安全、燃香点烛、用火用电、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常态化、高频次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筑牢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线;要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主体在县、延伸到镇、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工作格局。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20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