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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30 18:03
单位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水利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水利工程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办水利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承担县水行政执法统计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街北段4号
法定代表人 董晓东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万元 9.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在县水利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加强水行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为核心,扎实履行执法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加强执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地,全面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累计走访企业6次,开展现场讲解培训4场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形式,广泛普及水利法治知识,增强了社会各界的水法治意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水利执法信息和法律法规,播放水利执法宣传短视频,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了宣传效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打涉水违法。通过定期巡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水利项目建设、河道管理等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截至目前,共开展巡察10次,专项检查8次。严格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及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问题:今年以来,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7.3万元。三是落实动态清零,保障水事安全。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机制,对巡察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详细记录问题内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等信息,落实专人跟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今年共组织培训2次,培训执法人员12人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今年以来,所有执法案件均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在水利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为维护全县良好的水事秩序,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