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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30 16:52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区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服务;指导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乡村治理;负责“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编制、规划、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民政大楼12楼1201号
法定代表人
张随平
开办资金
32.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安塞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7万元
1.6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我单位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学习宣传工作。我单位将学习宣传融入工作日常及干部学习安排,教育全体干部扎实学习好中、省、市、区各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积极报名参加“2024年全省农村基层干部专题培训班”,强素质、增本领,做好乡村振兴“突击队”思想及业务准备。2.积极协调对接,全力做好“乡村振兴示范镇(街)、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我单位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积极申报了我区“乡村振兴示范镇(街)、村”建设项目,具体为: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2021年至2025年,每年抓好1个乡村振兴示范镇(街)建设,每年抓好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以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园林进村为主要内容,每年抓好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建成2个以上省级示范镇,5个以上市级示范镇,10个以上省级示范村。3.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我单位帮扶化子坪镇化子坪村,持续选派党员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协助村上开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组织引导党员干部为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经常深入已脱贫户、边缘户,落实帮扶措施,为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献计献策。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帮助村上提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存在问题机构改革以来我单位业务工作尚无划拨,也无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热情不够。整改措施我们将继续坚持学习,端正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保持昂扬的斗志,做好随时担负重任,攻克难题的思想准备。同时,我们将持续不懈地努力争取建设乡村振兴示范镇(街)项目、资金、业务,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做出应有的努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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