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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30 10:12
单位名称 志丹县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计生政策,发展计生会员和计生民间组织,普及计生知识,开展计生服务。
住所 志丹县事业大楼8楼
法定代表人 白成虎
开办资金 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8万元 9.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无违规违纪行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关注老年优待,做好《敬老优待证》发放工作。依据《延安市老年人优待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由各镇办(中心)宣传动员年满65周岁居民及时办理《敬老优待证》,便于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医疗、养老等优待服务。规范高龄补贴发放,做到应补尽补。按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镇办(中心)统计上报7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协会建立信息台账,按月报县财政局审核,由县财政局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形式发放。发放标准:按照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3:2:5比例分担;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2:2:6比例分担;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由省、市财政按5:5比例分担;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由省、市财政按5:5比例分担。采取逐人核对的办法,核对信息,追缴补贴,将应补助对象及时纳入补助。(三)按市县政府规定,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夫妇及未满18周岁子女办理意外伤害、住院护理两类四项“计划生育家庭保险”保险,参保对象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理赔保额均为每人10000元,参保对象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均执行住院3天以上每天100元给予理赔(单次住院不超过90天,全年住院不超过180天)。利用宣传活动时机,发出《婚育新风倡议书》,号召全县人民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构建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新型婚育文化。在保安街道办事处灵皇地台社区新型婚育文化示范社区设立固定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牌和婚育健康知识宣组织人员深入社区村镇,持续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引导群众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事简办,收效明显。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纸、广告宣传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泛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活动,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通过知识讲座、义诊活动、“六进”行动等各类主题活动。对育龄群众进行婚前、孕前、产前服务宣传培训,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活动,新型婚育文化逐渐在全县家喻户晓。《老年健康报》《志丹融媒》等媒体对我县新型婚育文化项目进行了深入报道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