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和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调查。披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组织开展商品或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承担市消保委日常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赵颖敏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万元 | 60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度履职情况(一)高效化解消费纠纷。投诉处理成果显著。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535件,“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受理109件,线下1426件,涵盖服装类、装修类、食品类、金融类、美容类、电器类、汽车类、珠宝类等多个领域,结案率达95%以上,成功挽回经济损失206万余元,多次收到消费者赠送的锦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认可。(二)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维权意识。一是组织筹办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咸阳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二是举办首届“三秦伴手礼”咸阳地域特色产品会展,全方位展示产品优势和品牌内涵。三是联合渭城区市场监管局举办“消费维权及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四是联合市局计量科、市计量所在咸阳恒铭家和养老院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暨计量惠民献爱心活动,在中华小区开展计量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活动。五是联合秦都局在人民中路世纪金花店开展以“安全用妆,法治同行”为主题的“5·25爱肤日”宣传活动。六是深入秦都区金泰社区,开展“谨防网络诈骗幸福伴你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七是联合陕西心特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创新绿色放心消费”体验活动。八是联合礼泉县市场局走进袁家村,对礼泉县3・15金秋购物节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并开展节前营商消费环境检查。九是联合渭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3·15”金秋购物节暨海尔智家陕西分公司“焕新中国家以旧换新”活动启动仪式在咸阳市清渭楼广场。十是联合市局反垄断科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集消费知识宣传、拒绝传销教育、严打侵权假冒于一体的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消费特点宣传教育,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组织参加咸阳餐饮产品推介会,开展提高消费者识假防骗辩诈能力的培训会;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和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二、主要工作亮点(一)“三秦伴手礼”消费测评成果丰硕。扎实推进“三秦伴手礼”消费测评活动。全市11个县市区53家企业踊跃申报优质特色产品,共计73种,涵盖特色农副产品、老字号、非遗文化等多个品类。最终,“金芽茯茶”“蓼花糖”“红星软香酥”等9款产品脱颖而出,成功入选首届“三秦伴手礼”优选产品名录。通过举办咸阳地域特色产品会展,全方位展示“三秦伴手礼”的产品优势和品牌内涵。同时,对优选产品的标识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与各企业负责人充分交流,实地观摩调研相关产品及标识的应用情况,认真倾听企业的实际需求与意见建议,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宣传建议和赋能举措,有力推动“三秦伴手礼”优选产品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咸阳地域特色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二)典型案例入选,发挥示范作用。我市两案例在2024年度川陕四地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中成功入选十大优秀典型案例。此次评选活动共有来自两省四地的20个案例参选,经过专家评委现场评分和综合评定,我市三原县市场监管局报送的《新能源汽车实际补贴与宣传不符调解案例》和《销售冒用某白酒注册商标调解案例》脱颖而出,案例在消费领域具有广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和解经验、技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将借此契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促经营者诚信守法,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共筑安全诚信消费环境,助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三)加强专项整治,拓宽维权渠道。1.处理国美电器消费权益纠纷。针对国美电器投诉纠纷事件进行调解,51人调解成功并签署调解终止书,其中秦都区16人、渭城区25人已委托律所移交至秦渭两区人民法院转入司法程序处理。在后续诉讼过程中,我中心为消费者提供专业诉讼程序指导,并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同时,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查询并核对消费数据,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2.协调涉“中公教育”投诉问题。按照省涉“中公教育”投诉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妥善地处理涉“中公教育”的各类投诉问题。对中公教育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约谈咸阳分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2024年,咸阳市中公教育已支付学生退费284万元,涉及退费人数1727人,结清退费99人。自2022年以来,咸阳市中公教育累计欠费4700万余元,目前剩余未付金额849.5万元,并计划在2年内解决完所有剩余退费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存在问题一是经费不足。我中心作为咸阳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日常运作机构,承担着繁重且多样的职责与业务。然而,由于中心缺乏其他经费来源,经费短缺的问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愈发显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效推进构成严重制约。二是人员短缺。在消费维权队伍的建设上,尽管团队整体致力于积极履行职责,但其综合素质、工作效能及创新意识仍有待显著提升,并且缺乏具备深厚法律法规背景和专业技能的人才,导致工作执行力受限,难以充分满足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迫切需求。因此,为更有效地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因此亟需增加财政预算,并通过外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战经验的人才,来充实和优化团队结构,从而全面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开展首届“咸阳伴手礼”消费评测活动。为彰显咸阳地域特色,擦亮城市品牌名片,3月至9月开展首届“咸阳伴手礼”消费评测活动,包括宣传动员、征集申报、资质审查、初评筛选、网上评测、优选评测、宣传推广和标识使用与管理等阶段,擦亮咸阳地域特色品牌,激发消费增长新动能,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强化区域间消费维权协同联动。举办第二届川陕四市(四川省广元市、绵阳市,陕西省咸阳市、汉中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联评活动,促进区域消费维权交流协作。活动将广泛征集四市具有代表性、疑难复杂以及创新性的消费维权案例,组织业内专家、资深法律人士与消保工作人员共同评审。通过案例研讨、经验分享、专家点评等环节,深入剖析各地在消费维权实践中的成功做法与面临挑战,促进四市消保委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为川陕地区消费者筑牢权益保护屏障,推动区域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开展省市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陕西省消费教育基地”及“咸阳市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推荐优质企业,借助袁家村、武功电商基地优势,融合线上线下优势资源,以组织多样化消费教育活动为抓手,全力塑造集消费教育、维权服务、品牌展示于一体的双基地典范,为消费者提供参观学习、亲身体验消费知识的场所,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同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四)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与服务站。在重点行业协会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在商场、超市、景区等消费集中场所布局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投诉受理流程,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登记、调查和处理。定期开展消费法律法规普及和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安排专职人员为消费者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和实操指导。(五)积极建设市消保委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联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咸阳市消保委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专业人员通过受理、调查、调解等程序,高效解决消费纠纷,节约时间和成本,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