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国家机关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标的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赃物、扣押物、追缴物、没收物、理赔物、应税物、无主物事故定损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等)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 | |
住所 | 咸阳市渭阳西路6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付强 | |
开办资金 | 4.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2万元 | 2.6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在咸阳市发改委和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的领导下,经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紧紧围绕部门责任目标和认证工作要求,我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价格认定和价格认定复核工作。截止11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案件468起。其中涉刑事案件444起,纪检监察案件4起,行政案件20起,无复核案件。市中心办理各类案件14起。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无重大失误发生,也没有由此引起的投诉、上访和诉讼事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工作。(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市发改委和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咸阳市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实施方案>,重点对《条例》在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实施方案出台后市中心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其中秦都区先后到区纪委监委、公安秦都分局、公安彩虹分局、公安高新分局各所、队开展了送《条例》进机关活动。武功县与公安局联动,分别在武功镇派出所、长宁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刑警大队组织了四次集中座谈培训会,培训覆盖了全县13个基层派出所和刑警、治安大队等办案民警。泾阳县邀请省中心领导在县公安局召开了泾阳县价格认定业务培训会。礼泉县发改局和公安局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对如何贯彻《条例》向提出机关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配合《条例》的出台,市价格认证中心印发了《条例》读本和宣传彩页发放给各县区认定机构用于《条例》的学习宣传。(三)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2024年9月《条例》实施满一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提升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知晓度,2024年10月,全市开展了“《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10月24日,市中心联合秦都区和渭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同开展了现场宣传。宣传活动在咸阳市中华广场进行,通过政策宣讲、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使群众了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在推动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增强了群众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活动现场氛围浓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物品1500余份,充分达到了预期宣传效果。武功县、三原县、旬邑县、礼泉县、泾阳县、彬州市等县区也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价格争议调解“一县一品牌”工作调研。为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走深走实,市中心于11月下旬对各县区的价格争议调解“一县一品牌”工作进行了调研,与各县区认证中心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面对面座谈,深入探讨和交流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方向,为基层争议调解工作出谋划策,并对各县区提出明确要求,首先要求各县区务必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其次要求各县区根据自身特点认真谋划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向政府工作和发改工作靠拢,打造价格争议调解平台,使调解职能发挥更重要作用。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五)狠抓价格认定案卷质量。市中心长期以来将提高案卷质量作为价格认定工作提升的一项重要抓手,定期举办案卷研讨会、案卷自评和案卷互评等活动,提高价格认定人员对价格认定政策的理解,加强对风险点的防控,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符合《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和《价格认定规定》的要求。继在2021年和2023年全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活动中获得了全省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好成绩后,2024年市中心又获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连续三次案卷评查活动获得佳绩,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激励。(六)县区工作亮点1、秦都区价格争议调解入驻区综治中心。按照秦都区政法委统一安排,秦都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入驻秦都区综治中心,并开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办公室,金牌调解员信息上墙,价格争议调解制度上墙,为群众更方便的解决价格纠纷奠定基础。2.泾阳县价格认定整改工作显成效。泾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因西咸新区划转、原价格认定人员流失等原因,价格认定业务长期停滞。经过省、市价格认证中心协调,泾阳县发改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县发改局局长带队与价格认定工作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别进行了座谈。印发了《关于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函》等文件,重新规范了泾阳县价格认定工作。并邀请省中心同志开展培训活动,向提出机关专题讲解了《条例》相关内容。同时,邀请了市中心、秦都区、礼泉县等县区价格认定业务骨干进行案件办理现场指导。2023年11月整改至今,泾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已办理价格认定案件48件,泾阳县价格认定工作现重新走上正轨。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2024年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案件14起,无复核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价格认定人员能够克服困难,力求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无重大失误发生,也没有由此引起的投诉、上访和诉讼事件,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案件的办理工作,保障了案件的正常办理。同时,注重加强《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宣传贯彻,督导各县市区抓好学习落实,有效促进价格认证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存在问题:(一)各县区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全市实际从事价格认证的共31人,其中16人为兼职,15人为专职,多数县区仅1人负责价格认证工作,且年龄偏大,价格认定人员平均年龄接近50岁,年轻人员普遍被发改局借调,在岗人员工作虽兢兢业业,但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普遍欠缺,不能适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的新要求。2024年以来,由于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全市价格认定案件数量较往年同期有明显增长,基层价格认定人员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在当前财政紧张、发改部门人员紧缺的大环境下,如何保障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持续推进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仍需加强。由于各县市区硬件和软件资源不同,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同,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目前,秦都区的司法调解和渭城区的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较好,武功县和泾阳县在涉案调解方面持续发力,但全市总体来说未形成遍地开花的局面。部分县区存在领导重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推进把握不准方向,找不到切入点。改进措施:(一)持续深入加强业务学习。持续深入加强《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等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坚持边学习边检视,坚持学以致用办实事解难题。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敢作敢为,积极拓展业务新形态,确保工作提质增效。(三)大力加强业务指导帮带。以督导学习贯彻《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为契机,特别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范围拓展,积极利用自主调研或陪同省中心调研等时机,加强对各县市区指导帮带,特别是对开展价格工作质量较低的县市区重点从学习《条例》、价格争议调解涉及社区价格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领域开展针对性指导,确保工作质量有新提升。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做好《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市县两级价格认定机构做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以《条例》规范价格认定工作。(二)保障全市价格认定工作和复核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对各县区认定机构案件办理进行业务指导。2025年计划召开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专题培训会,针对《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三)督促和指导各县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开展。市中心下一步在做好市本级工作的同时,须投入更多精力对县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从完善制度、设立工作站、调委会建设等方面为着手点,根据各地价格争议纠纷特点,因地制宜,创造性的推进工作,把解决群众价格纠纷职能落到实处。促进市县两级价格争议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进一步融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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