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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30 09:31
单位名称 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受理法律援助事项,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答法律咨询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五一路
法定代表人 夏俊辉(负责人)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97万元 0.96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武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了年初制订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情况:1、积极参加、筹备承办各类业务培训:(1)参加业务培训共5次,共计培训8天,系统学习了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法律援助创新管理工作及法律援助案件实务等内容。(2)5月份按市局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对法律援助业务人员、各工作站点骨干、调委会联络员等进行一次培训业务培训。2.2024年为受援群众挽回很大的经济损失,得到了群众满意,受到了县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全年案件统计:2024年共受理案件204件,结案204件。其中刑事案件131件,民事案件73件,接待来访咨询720件,撰写法律文书600件;其中,老年人案件16件,未成年人案件9件,农民工案件15件,妇女案件30件。全年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600余万元。3、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并使基层群众清楚了解如何用法律援助为自己维权:(1)3月4日积极参与县妇联巾帼志愿者活动,为县敬老院孤寡老人送温暖。 (2) 5月6日深入到红太阳学校,为该校聋哑残疾智障儿童散发带有法律援助标志电话的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并与残疾儿童开展互动交流活动,让残疾儿童及家长老师知晓法律援助(3)通过对两起交通事故的受援人“上门服务”展开了一系列对行动不便的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申请办理的法援事项时的有针对性的便捷服务,有当事人提出申请时,法律援助中心派工作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上门了解情况并现场办理援助手续,此种创新工作的形式,打破了政策始终“走在路上”,服务始终“停在嘴上”的工作旧格局,真正做到了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4)利用9.1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及其他下乡法制宣传活动法,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件;(5)集中收集一些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展示武功法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与武功电台配合拍摄两期以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法制栏目,将典型案例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展示出来,并宣传了办理法律援助的各项程序;(6)根据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向写了一份工作调研报告并上报省厅。(7)10月份为迎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观摩会,与法律援助工会工作站密切联系,通过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将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会工作站工作全面予以回报,得到参会领导认可。(8)与妇联工作站联系,为申报由省妇联组织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配合妇联积极组织材料填报各项表格并按期递交申请,期待项目能够落实到我县援助中心。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每月,每季度,半年都按上级业务主管和市政法委的要求积极上报业务数据、案件受理表、上半年、全年统计报表,通过汇总上报数据情况,分析全年案件任务完成及特殊案件处理情况,以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5、分阶段及时、足额兑付全年案件办理费。案补贴发放率达到100%,增加了每位援助案件代理人办理援助案件的积极性,驱使他们热情、尽职尽责的为每位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按照市局5月份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反应整改措施。6、加强各项规定及纪律严格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政纪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中心成员及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廉洁思想和意识,针对办案中出现的私自收费、办案不认真负责、态度不好等情况经过回访或受援人投诉,中心领导都召开会议进行批评指正并采取惩戒措施。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年为困难群众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件、结案204件、农民工15件、妇女26件、未成年人9件,全年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受到了武功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存在问题:法律援助常年没有宣传资金,导致群众不知晓法律援助制度,是更多群众没有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惠民政策,需要壮大专业人才队伍的需求。四、整改措施在提升办案数量的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对办理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有必要的还亲自上门回访,回访率100%,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该打回的坚决打回,力争在求案件数量的情况下严把案件质量关,使法律援助真正惠及老百姓。年初根据市局“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年活动”精神,我中心积极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5月份市局法律援助中心及监察室领导同志一行来我中心就案件质量、服务态度、案件现场观摩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我中心将半年来对所办案件情况自行制定评查标准,进行对调检查,查找自身发现不了的问题,将评查有缺陷的案卷补充完整并记录在案;随机抽取办结案件陪同检查组同志一起下乡回访,组织观摩了一起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市局还对我中心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组在检查的过程中对我县援助工作给予了很大的认可和好评,并对细节工作提出意见,我中心针对这些意见也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反馈上报市局。9月份,按照省市部署,全面起动9月份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9月1日在我局统一安排下,组织相关科室集中在县中心广场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经过宣传,为群众普及了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手提袋共3000余份,解答咨询群众60多人次;9月6日,我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在局监察室的督导下,县广电局的全程拍摄,开展了受援人大回访活动,通过实地深入受援人家中,面对面与群众交谈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了解并查找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通过回访征求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但在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由于援助工作量大点细,工作头绪比较多,同志们在工作衔接时有时会不太及时、精确,使受援人或代理人多跑了些路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工作方式,使法律援助服务更加精细化、人性化。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利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使法律援助深入人心;2、保质保量完成案件质量大评查,并从中吸取经验改进工作方法;3、创建一个“基层法律援助示范化窗口”,迎接市局创建验收;4、积极撰写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弘扬法律援助精神,为基层群众传播法律援助正能量;5、积极参与局机关各种活动,按时完成局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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