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粮油、饮用水、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验检测。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开武 | |
开办资金 | 1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万元 | 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本年度,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我单位延安市安塞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成立于2015年1月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建制,一正两副,十名事业编制。承担全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粮油、饮用水、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验检测。现有12名工作人员。为加强我区内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环节安全监管,提高产品安全性,保护消费者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及我局抽检计划要求,本着“科学、准确、公正、高效”的宗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向执法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我区共进行监督抽检609批次。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糖等9个食品大类,共计135批次食品抽检结果显示,135批次样品中,127批次样品合格,8批次样品不合格。流通环节,共抽检2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食品。其中便利店抽检5批次,小食杂店抽检11批次,小型超市抽检144批次,中型超市抽检40批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27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批次。我区今年总共不合格为19批次,其中餐具检测不合格为11批次,涉及两个不合格项目,分别为理化指标不合格、微生物污染的问题。二、不合格项目分析1、理化指标不合格情况(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本次抽检样品中发现6批次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存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2、微生物污染情况(1)大肠菌群本次抽检样品中发现5批次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存在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本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本大类共计274批次,完成抽样检验27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蔬菜、水果等。1、蔬菜不合格项目恩毒死蜱情况分析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油麦菜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蔬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2、蔬菜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情况分析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蔬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3、水果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情况分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常见的杀虫剂,可以有效的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氯氟氰菊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于神经毒农药,具备触杀和胃毒作用。水果、蔬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超标主要是在喷洒使用农药时配比含量过高、喷洒后雨水淋洗时间短、降解周期未到,及采摘周期短造成农药的残留量过高。氯氟氰菊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三、风险预警1、加大监管投入,引进快检技术,加大对餐饮单位卫生监督的频次,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加强处罚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岗位培训,严格按制度实施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有防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2、加强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教育培训有害生物能够污染食物、携带多种病原体,包括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鼠疫杆菌、痢疾杆菌等。因微生物及其毒素、病毒、寄生虫及其虫卵等对食品的污染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教育培训,大力普及鼠、蟑、蝇等易造成食源性传染病的主要有害生物防制的知识。各区市场监管局把有害生物防制列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必修课,并借助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等加强宣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在食品安全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中,严格执行“处罚到人”的规定,在依法严惩单位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对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切实做好源头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拓展抽检结果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企业“红黑榜”建设,对于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单位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曝光,让群众充分监督,利用舆论压力倒逼企业强化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严管”加“巧管”的新局面。四、2025年工作安排2024年抽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超计划完成了任务,但是与食品安全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努力,不折不扣地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1、制定2025年度抽检工作计划。2、继续加强对小作坊、食用农产品等的快速检测工作。3、落实抽样送检经费,完成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工作。4、继续积极配合省、市等食品质量安全抽检部门的抽检工作。2025年,我们将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作为,立争为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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