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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安塞分局坪桥自然资源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38
单位名称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安塞分局坪桥自然资源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辖区土地、矿产和测绘等行政管理职能。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 吴文荣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安塞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9万元 4.7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所紧紧围绕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工作主线,在区分局和镇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现将我所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24年业务开展情况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首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观念。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自学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联系实际贯彻落实。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做到边学边干,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辖区内群众的守法意识;在“6.25”土地日期间我所发放了5000余份宣传资料,对近年来自然资源管理新规章、新文件进行了宣传,尤其加强了设施农业用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征地政策的宣传,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工作中的空隙进村入户宣传,尤其是给村级干部树立依法管地、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3、全面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一是为了切实保护自然资源,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镇政府与各村都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二是加大了动态巡查和土地执法的力度,充分发挥巡查制度的作用,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今年共查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案件,均已立案调查并报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查处。三是完成了坪桥镇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村入户调查工作,和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四是完成了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配合分局在其他乡镇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五是完成了辖区内非法采石场、采砂场的关停工作。二、党风廉政和廉洁自律方面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真正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1、防微杜渐,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自然资源部门担负着自然资源管理的重任,掌有一定的权力,所以诱惑多、风险大。作为基层所所长,要保证“常在河边走,能够不湿鞋”,就必须做到,一是平时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上用高标准去衡量,生活待遇上向低档次比较,做到务实、勤政、清廉。二是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三是严于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除协助县局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外,还加强了本辖区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相关规费和罚款的收缴管理工作,所有收取的规费和罚款都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足额、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同时,努力压缩经费开支,节约资金用于所内基础设施建设。2、健全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我任所长以来,和全所工作人员一起,严格执行分局制定的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考勤制度、建设用地审批、财务管理、信访接待、纠纷调处以及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的勤政为民“十项措施”、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并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所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从未出现“索、拿、卡、要”的现象,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业不正之风。一年来,我虽然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基层所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基层群众还有薄弱环节;查处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还有一定的难度,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通过加倍工作来改进和加强。现在国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只有充分吃透政策,理解政策,才能更好地管理本辖区的自然资源,服务好当地群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