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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兴隆资源规划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28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兴隆资源规划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提供监督保障。土地法规宣传、临时用地勘查、协调、审核、申报,宅基地审核,土地动态监察,违法占地行为制止,农田保护。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东甘河村
法定代表人 刘平昌
开办资金 26.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63万元 26.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我所高度重视资源规划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其中“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4条,出动宣传车一台,发放宣传单300余份。设立咨询处,接待来访群众72次,播放耕地保护“八不准”音频,提高了群众基本农田保护、耕地保护等资源管理保护意识。2、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024年2月配合街办对楼子村、安丰村、沣惠村部分地块合计34.51亩进行了复耕复种工作。3、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4、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对辖区内涉及基坑开挖的项目在开挖过程中按照分局相关规定将砂石资源进行现场检查、登记。并告知严禁外运处理,将砂石资源按照分局要求进行集中统一堆放。5、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二、取得的社会效益1、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2、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年内每日排班巡查,对辖区在已征地上开展经营性的行为,配合执法监察队,对这些行为进行取缔。对于邓店南村违法加盖行为,第一时间对其业主进行《城乡规划法》的普法宣传讲解,责令停止建设,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违法加盖房屋进行拆除。3、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三、存在的问题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我所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全所人员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不高,有待于加强学习和提高。2、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等。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格依法行政,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增强工作主动性,2、进一步提高资源规划所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资源规划所工作更加规范。3、强化宣传和巡查力度,同时督促做好三场(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做好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