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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19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区域范围内再生能源管理,贯彻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征收管理;新墙材与建筑体系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全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的开展,做好审查与验收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电影院安置房2号楼一单元502室
法定代表人 康栋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安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万元 1.04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思想修养,促进两支队伍建设。一是扎实落实作风整改,促进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根据住建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目标,充分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民主管理和责任意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行纪律作风整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明德促能,加强住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专业研修等活动促进干部道德水准、业务能力普遍提高。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应用管理,从使用环节入手强化节能产品备案工作的检查力度,按照要求,我们在积极组织生产企业办理节能产品备案证的同时,与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合深入工程现场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时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节能产品核准证书,否责在竣工验收时不予验收备案。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绿色建筑实施方案》、《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延安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及《延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和标准的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区内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相关技术规程情况;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情况;公共建筑空调系统设计、施工及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节能公示牌的设置情况;新墙材进场验收记录和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执行情况;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对10多个建设工程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未采用经过核准的建筑节能产品的工程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三、强化宣传工作形成社会共识。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禁实〞宣传月系列活动。宣传月期间我们出动了专用宣传车,制做9块宣传展版在全县进行流动宣传,通过这些宣传形式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各项政策法规深入民心,使广阔群众对〝禁实〞工作在保护土地.节约能源。节能技术得到全面推广,节能行为明显增强。在外保温措施方面,EPS保温板,发泡混凝土保温板在外墙保温措施得到广泛应用;中空玻璃在外窗保温中也得到普遍使用,断桥铝合金窗也在工程中得到应用;憎水性材料和聚苯板也广泛用于屋面保温隔热上;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在建设工程中得到推广使用。加强农村建筑节能工作。今年我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建材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作了详细的规划,细致的引导,使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区大局部农民建房均采用了新型节能建材。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全年工作总结,我区的节能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一)建设单位缺乏对建筑节能的足够认识,眼前利益为重,不做长远打算,不愿投入较多的资金使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导致绿色建筑难以推动。(二)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对目前推广使用的建筑节能产品还缺乏足够的了解,难以更好地做好推广工作。(三)我区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还不够到位,很多建设单位还不能充分的认识绿色建筑,因为觉得手续麻烦,投入大,所以我区的绿色建筑推进缓慢。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计划到各个乡镇就建筑节能和“限粘禁实”进行宣传,同时对我区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更多的建设单位能正确的认识节能的长效利益以及对环境的保护作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我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进行建档立卡,使我们的墙改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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