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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9 16:13
单位名称 延安市安塞区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区贫困户小额贷款的审核、发放、贴息、风险管理;全区互助资发放、资金监管、业务培训;监管扶贫办外资项目办公室后续工作。
住所 延安市安塞区区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 徐光祥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安塞区老区扶贫开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580万元 5058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按照“六个精准”和“八个一批”要求,把调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观能动性、实现脱贫致富作为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的根本任务,推动财政扶贫政策与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用,拓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因户的特惠政策措施,有效缓解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资金短缺等问题,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为全面完成新时期我区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做出贡献。坚持“规范、创新、发展”并重,从有效破解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资金短缺等难题入手,资金辐射带动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互助资金项目和小额信贷已成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动力源”。截止目前,全区共成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115个,基本上达到全区全覆盖,拥有会员7426名,其中贫困户会员占到了100%;截止2024年底累计注入财政总资金6206.5万元。全区累计总放款额为11577笔17147.64万元,当前放贷2170笔4060万元,总放贷款率为65.41%,超出省市要求达标底线近15个百分点。根据贫困群众的产业发展需求,村互助协会的申请,2024年将继续追加放款资金,用于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真正让小资金带出大效益。小额信贷自成立以来也运行良好,2024年当前放款184笔796.85万元,累计投放贷款2222笔7948.22万元;用于发展种植业3320.4万元,养殖业2888.6万元,棚栽业1384万元,服务业和其他产业355万元,贫困户获贷率为41.1%,切实解决了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资金短缺等问题,2024年计划放款200笔1000万元,继续为贫困群众产业发展做好有力保障。三、全力做好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发挥扶贫“造血”功能。1、加大政策培训力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互助资金管理,规范运行操作程序,创新互助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将安排两次对各协会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管理水平。特别是新成立的互助资金协会负责人要弄懂吃透互助资金相关政策,并积极组织宣传政策,提高互助资金知晓率,对协会会员在借款前政策宣传要到位,已经运行的互助资金协会以各种形式开展互助资金政策培训工作,使借款会员懂政策,确保协会规范运行。2、及时开展互助资金工作。大量制作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夯实协会基础工作。利用村民大会、入户培训、发放资料、微信、短信等形式将互助资金相关政策要宣传到位,对于入会的条件、借款还款方式、入会费、利率等政策要讲清楚,争取吸纳更多农户成为会员,通过协会资金来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各协会要按照统一标准整理,查漏补缺,分类归档,完善协会基础性材料。还未运行的协会,资金已拨付到位,按照“七有”标准加快阵地建设,确定机构人员、牌子、制度、岗位职责分工等,整理好协会基础档案资料,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开展互助资金业务。3、加快世行互助资金项目整合进度。未完成世行互助资金整合任务的镇(化子坪、坪桥)克服困难、制定可行性方案,积极配合纪检委尽快收回资金,圆满完成整合任务。在整合的同时不断壮大扶贫互助资金规模,预计2024年底110个村互助资金总资金达到6000万以上。这笔资金将会是我区脱贫户后续产业发展最有力的推手。4、严格执行借还款程序,规范协会账务管理。按照塞政办发[2018]44号《安塞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第21条,互助资金要纳入到镇街财政所统一集中核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月初我局和财政局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区11个镇街、110个互助资金协会账务清算移交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清算移交工作的镇街及协会责令限期完成。各协会发放借款时,要按流程严格审批,层层把关,确保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且放款率要达到80%以上。对于已放款的村要尽快补齐账务、凭证及票据等财务内容,我局将会对新成立的协会进行每月一次的督查检查,确保协会放款程序、账务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还未开展业务的村要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各类票据,积极落实放款对象,达到放款要求。协调安塞农商银行加强对各镇街银行网点的管理,对没有镇(街)村审批签章的互助资金协会不予拨付资金,互助资金借款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第一年单笔借款最高限额1万元,运行规范后最高限额2万元,借款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借款占用费率月利率为5‰,缴纳基准互助金500元(贫困户免交)。实行“五户联保”的借款方式分批发放,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一次性偿还本息,贫困户占用费由区扶贫局全额补贴并拨付至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专户。5、严格督查问责。各镇街互助资金总社要发挥积极作用,每年要进行自查,检查中发现违规挪用、资金流失或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还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典型和好的经验,及时表扬和推广。我局要与纪检、财政、金融、民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互助资金协会的督查、指导监管,充分发挥协会、监事会职责,对互助资金协会开户3个月未开展放款业务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互助资金协会连续6个月放款金额达不到总资金60%以上的,要查清原因,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对违规发放借款的协会、相关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四、全力做好小额信贷投放运行,助力扶贫产业稳步发展。1、重视小额信贷宣传工作。镇街扶贫小额信贷领导小组按照“5321”(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全额贴息)的政策积极组织村风控小组和包扶干部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务必使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全覆盖,使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贷款。同时开展信用意识宣传活动,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好贷好还”的意识深入人心。2、规范小额信贷申请上报。每年村风控小组对除超龄户、五保户、丧失劳动力户、无信用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金融机构按照产业发展的需求给予授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包扶干部帮助贫困户填写小额信贷申请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免造成金融机构贷款信息不对应问题,影响贷款审批进度。村风控小组评议并报镇街扶贫小额信贷领导小组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扶贫局。把积极发展产业急需资金的贫困户资料审核后迅速填报。对有贷款余额的贫困户不能再报,每户只能1人贷款,避免重复申请。合作银行收到区扶贫局的便函及贷款名册后尽快深入村户考察并发放贷款。不得有意推脱、为难贫困户,切实加快放贷进度。3、落实小额信贷责任。按照金融机构“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贫困户“能贷款、能发展、能致富”的原则明确小额信贷风险防范责任。政村成立的风控小组,镇街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包干责任在换届选举、工作调整后及时上报调整后的责任清单。对有风险的贷款要及时处理。4、加强小额信贷联动作用。加强金融机构与镇街“责任田”协作联动作用,镇街积极支持金融机构考察、放贷工作。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加快放款进度,计划2024年放贷累计达到80%,对2025年已申请审批报送银行的贷款户尽快开展考察放贷,务必满足贫困户发展产业的需求,确保对满足条件的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金融机构对即将到期的贷款要提前通知贷款户,到期按时收回,并及时将还款信息报区扶贫局。5、完善小额信贷监督机制。对扶贫信贷资金要加强监督,严防套取资金或挪用。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产业发展上。镇街要制定具体的监督机制,扶贫局不定期对全区小额信贷申请、授信、用途等进行进村入户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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